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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开会,环境部发文 坚决杜绝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26 11:11:03

继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坚决杜绝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后,生态环境部又发文要求“防止拖欠民营企业环保工程款”。

近日,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出台《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其中要求,鼓励建立生态环境领域PPP项目和政府、国有企业环境治理项目第三方担保支付平台,推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依法严格履约,防止拖欠民营企业环保工程款。

“拖欠民企账款”问题为啥一再被强调?因为应收账款已成为民营企业的一大痛点。《华夏时报》记者查阅部分上市环保民企财报发现,多家企业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个别企业甚至高达90多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

“地方政府之所以拖欠环保企业账款,根本原因是相关费用没有应收尽收。同时随着环保要求的加严,处理成本也在不断上涨,但地方政府缺乏调价的积极性。结果导致处理费用无法完全覆盖成本,环保企业的财务压力越来越大。”资深环保业内人士王阳(化名)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表示,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政府要更好地发挥作用,该收的费用要足额缴纳。

“只能简单维持活命”

查看民营环保上市企业2018年上半年度报告,会发现很多公司的应收账款都居高不下。例如,东方园林应收账款高达91.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2.69%。启迪桑德应收账款55.7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也达到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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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还都是环保行业排名靠前的大企业,相对来讲与地方政府的议价能力还比较强。如果是那些中小环保企业,应收账款的情况只能更加恶劣。”王阳表示。

环保行业的很大一部分业务是市政污水处理和市政垃圾处理,业主都是地方政府。因此,拖欠账款的主要也是地方政府。

“我们在西部的一个PPP项目,协议规定社会资本方占85%的股权,地方政府占15%的股权。我们这85%的钱早都到位了,可地方政府那15%的钱却迟迟进不来,连四五百万都没有。”王阳说。

他们还有个东北的污水处理项目,建成运行后,政府给付的运行费用常年只有成本的20-30%,“只能简单维持活命”。

另外一家环保企业的副总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们在河南的一个项目,本来应该由政府的年度预算来支付,但年度预算到了九、十月份就花完了,结果只能等财政来补贴。而财政补贴的流程又比较慢,快的话要到当年年底,慢的话则要等到第二年二季度末,“企业自己至少要扛半年”。

“有个别地方,账款越拖越多,最后实在是付不起了,地方政府就提出拿出块土地来‘抵一下’,我们也只好接受,因为问题总是要解决。”王阳说。

“污水处理费无法覆盖成本”

地方政府为啥拖欠环保企业账款?原因大致有几个方面。

最根本的原因是费用没有应收尽收,以污水处理为例,它有自己的收费机制,一般是纳入自来水费一起代收代缴的,按理说是可以保障的,但实际上却往往做不到。

“理论上讲,一个城市应该是自来水量大,污水量小,污水量只有自来水量的75%-80%左右。但实际运行中,污水量却经常比自来水量高,有的甚至是后者的两倍多。”王阳说,“这些多出来的污水大多来源于企业的自备井,当年招商引资时地方政府许诺企业可以打自备井,这些水收不上污水处理费,但污水却排到了污水处理厂。”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环保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前那些偷偷排放的污水也都逐渐被纳入了污水处理管网,污水收集率大大提高,处理量大大增加,处理成本也随之增多,但收益方面却缺乏相应的补偿。

同时,由于环保要求的提高,污水处理标准也出现提升。以前出水标准是一级B,现在则提升到一级A,有的地方甚至要求是地表水四类标准。出水要求提高,处理成本肯定也要相应地增加,但收益方面还是缺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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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按照协议,污水处理费的调价机制和调价公式都是很明确的,但地方政府就是没有调价的积极性。结果导致污水处理费无法完全覆盖处理成本,环保企业的财务压力越来越大。”王阳说。

费用收不上来,按照当初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一般应该由地方政府财政来“兜底”。但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也很困难。

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污水处理项目的转让协议是前任市长签的,当时企业支付的转让价款也都被前任市长花完了。到了后面进入运营期,该付钱了,新市长来了,他也要干自己的事情,前任的事就尽量往后排。

“归根结底,地方政府还是没有真正把环保投入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还是把发展看得更重,所以环保支出自然就难以保证了。”王阳表示。

“关键是政府要发挥作用”

在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同时,国家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还越来越严格了。

2018年4月17日,环境部公布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结果显示,2017年一共有171家(次)国控重点企业严重超标被处罚,其中有102家(次)是污水处理厂,在所有类型企业中占比近六成。

到了9月18日,环境部又公布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158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有78家,占比总数的49%,接近一半。“城镇污水处理厂是重要的基础民生工程,绝不能让城镇污水处理厂成为老百姓烦心的污染源。”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环境部将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对屡查屡犯的实行挂牌督办、严罚重处。

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表示,现在正常的城市污水处理难度其实并不大,污水处理厂之所以超标,实际是运营管理不正常,原因与有些地方运行经费不落实,无法支撑污水厂的运营管理费用有关。

“有一些地方,本来财政就比较困难,国家给出的污水处理费经济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他表示,“政府收不上钱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又上来了,久而久之运营单位就很难持续地支撑下去。”

在张波看来,这类问题的关键是政府要更好地发挥作用,规范各类水资源的管理,该收的费用要足额缴纳。这样一来,即使是财政困难的地方,也能够支撑污水厂的运营管理费用。

王阳也表示,地方政府首先应该对拥有自备井的企业同样征收污水处理费,保证应收尽收;其次,随着出水标准的提高,以及CPI的提升,污水处理费也应该及时做出调整。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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