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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就《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30 16: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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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日前联合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印发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目标和主要任务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出台《行动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据有关单位统计,2017年铅蓄电池产量超过全球总产量的40%,废铅蓄电池产生量约380万吨。废铅蓄电池含铅及含铅酸液,具有很高的资源利用价值,是我国金属铅的第二大来源,但若拆解、加工利用不规范则可能导致铅和含铅酸液泄漏,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甚至损害人体健康,造成较大的生态环境风险。

为了防控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委在建立健全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行为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回收利用企业逐渐规范、铅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初具规模、正规渠道收集量不断提高,正规再生铅企业处理量大幅增长,环境执法监管保障不断强化,非法再生铅冶炼现象明显减少。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明确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铅蓄电池污染问题。为此,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把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以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为主线,制定本《行动方案》。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支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建立正规收集处理体系与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相结合,根据环境风险、收集处理客观条件等因素分类施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开展全生命周期治理,力求有效防控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

问:废铅蓄电池有哪些环境风险,如何防控,目标是什么?

答: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主要存在于两个环节:一是收集环节,由于含铅酸液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少数废铅蓄电池利用企业高价收购“倒酸”电池或者购买非法冶炼的粗铅,诱使少数收集者将废铅蓄电池非法拆解倾倒酸液,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利用环节,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过程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加之废铅蓄电池非法再生工艺简单、易流动、难监管,尤其是在偏远地区非法再生铅冶炼活动屡禁不止,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为了防控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九部委联合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总体目标为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环境污染,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同时,也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问:《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哪几方面?

答: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推动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绿色发展。建立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等重点企业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持续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行为;对列入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企业清单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发布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二是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完善配套法律制度,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加强汽车维修行业废铅蓄电池产生源管理。

三是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关指南和规范,严格废铅蓄电池经营许可准入管理。将再生铅企业作为重点,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四是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打击查处涉废铅蓄电池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再生铅企业的税收监管和开展联合惩戒三种方式,对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强有力震慑。

五是建立长效保障机制。通过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全督查问责长效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等建立长效机制,保障铅蓄电池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问:行动方案中提出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行动方案》提出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主要目的是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合法收集废铅蓄电池的企业数量,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以及转移运输提供便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助于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提高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成效。

为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生态环境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试点范围,重点围绕建立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模式、规范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要求、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信息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试点工作,修订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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