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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定内陆水体生态评价指标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徐旭东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12 1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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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水体环境   中科院水生所供图

湖泊、河流等水体的污染治理是“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对此均高度重视,通过河湖长制的推行、污染源的治理以及截污、清淤、围网拆除等措施的实施,目前已初见成效。虽然也存在局部恶化的情况,但总体来看,我国大中型湖泊污染趋势得到遏制,中小型湖泊和河流的水质稳中有升。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对湖泊、河流的治理目标执行的是2002年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主要涵盖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部分重金属、溶解氧等物理、化学指标和大肠杆菌卫生指标。这一标准对于水质评价来说易于监测和比较。

但是,水质只是自然水体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仅靠水质来评价湖泊、河流的生态环境是不够的。

健康的自然水体孕育着各类动物、植物、微生物,这些生物的生命活动驱动着水、底泥、大气之间的物质循环,形成自我净化能力。具备这种能力的水体才真正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态系统和良好的自然景观,即使在生物群落的季节演替中有个别水质指标短暂超过水质评级的数值范围,也将自然恢复。相反,一些靠高成本手段维持水质的水体,即使表面上达标,实际上不具备健康的生态系统和良好的自我净化能力。

近年来,水利水电部门制定了《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作为水利行业标准,是对于全面评价水体健康水平做出的宝贵尝试。但是,由于目标不同,其指标体系凝练程度和评价方法并不吻合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水体评价的需求。

为此,笔者建议,在现有水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内陆水体的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首先是水体生态评价标准和综合评级办法的制定。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以及高校的科研力量研究制定标准。在水体植被覆盖度、浮游植物和微生物群落、水中和底栖动物组成等方面,基于生物调查、遥感、DNA监测等技术手段,凝练出易监测、可考核的核心指标;与水质指标协同运用,设定生态评价指标应用范围和综合评级办法。

评级不是依据各单项指标的简单递减、递增或赋分加权,而是依据水体演变规律,以及地域和水体生态类型对水质和生态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可考虑运用智能数据处理技术。

其次是关于生态评价标准和综合评级办法的实施。推行生态评价标准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选择有地域代表性的省市做三年试点工作,试验新评价体系的可行性和效果;同时,作为参考评价标准在其他地区推广,即在其他地区仍以水质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但可参考生态评价结果加以权衡纠正。在第一步发现的问题应加以修正和补充。

在试点试行的过程中,开展生态监测技术培训,使各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第二步是把水质和生态的综合评价作为硬性的考核依据在全国实施。

第三是重视发展和推广水生态修复技术。在制定和推行生态评价标准的同时,应大力发展和推广水生态修复技术,努力促进技术流程的标准化和向环保企业的转移转化。不仅要让水体生态可评价,还要让生态修复可实现。

据笔者了解,依据目前评价水质的标准,一些地方对于受污染水体的治理往往停留于截污和围网拆除,拒绝进一步的生态修复措施;有的地方甚至简单地采取换水和固化岸坡等办法,为了快速实现水质达标而破坏生态。这些做法既不能满足老百姓对美好水生态的期望,也违背了水体污染治理的初衷。

因此,无论从评价的科学性还是从约束导向作用来看,对水体的评价都需要有生态指标。希望能尽快制定出内陆水体生态评价指标,这将有利于保障健康的水生态,建立绿水青山的美丽家园。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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