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救援工作随即紧张有序地进行,目前取得阶段性进展。今日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23日上午7时,本次爆炸事故已造成死亡64人,26人已确认身份,38人待确认身份。已救治病人中,危重21人,重伤73人,失联28人。 今日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江苏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吸取过去事故的惨痛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事故企业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违规、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烈事故。会议要求,要扎实细致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只要与事故的起因和责任有关,就要查清查准,一查到底。 事故以来,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持续稳步推进。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迅速响应,组织技术骨干组成应急监测小组,于事故当日夜间抵达现场开展监测工作。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第三版)》,南京、苏州、无锡、宿迁、连云港、镇江等监测机构继续对事件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外灌河地表水、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空气点位由于风向变化,根据现场风向继续在下风向的3500米处监测。 根据22日23时、23日3时、23日6时,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各项挥发性有机物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均未检出,丙酮、甲苯、二甲苯有检出,但不超过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及《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根据22日18时和21时采集的水样实验室分析结果,新民河闸内、新民河闸外断面检出了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 根据22日18时和21时采集的水质样品现场挥发性有机物快速监测结果,18时新丰河闸内三氯甲烷0.072毫克/升、二氯甲烷0.359毫克/升、二氯乙烷0.059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0.2倍、16.95倍、0.97倍,21时新丰河闸内三氯甲烷0.062毫克/升、二氯甲烷0.221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0.03倍、10.05倍。其余指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 为防止化工园区污水、现场救援消防用水外流进入灌河,已对新丰河、新农河、新民支渠等入灌河河道采取筑坝截控措施。目前,筑坝拦水工作已完成。 23日上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盐城环境监测中心4名采样人员继续深入爆炸现场采集土壤、废水样品,同时将继续组织盐城市、连云港市、泰州市和苏州市等地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事故导致附近10所学校校舍门窗、玻璃不同程度受损。所有门窗的测量和定制工作目前已完成,预计3月24日受损门窗安装到位,确保3月25日陈家港地区学校全部复课。 有关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敬请关注中国环境APP“3·21响水化工厂爆炸”直播报道。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