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与修复相得益彰 近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以景观工程替代或部分替代生态修复工程的现象,耗费了大量资金、人力、物力。我们从新闻报道中也时常可以看到,某个生态修复工程建了多少护坡,修了多少栈桥、廊道、亭台,制作设立了多少指示牌、警示牌之类的描述,而很少看到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具体成果和完成的生态指标。这种偏景观化的“生态修复”趋势值得注意。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愈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为保护修复遭受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包括沿海在内的许多地区实施了一批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改变了相关地区脏乱差的状况,使自然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护、修复和恢复,受到老百姓的充分肯定和普遍欢迎。 但是,我们在乐见其成、共享成果的同时,却不得不对其中的一个现象引起高度重视。这就是在一些地方的生态修复工程中,出现了以景观工程替代或部分替代生态修复工程,把更多的资金、人力、物力放在景观工程上的情况。用专家的话来说,就是在生态修复工程中出现了偏景观化的趋向。人们从新闻报道中也时常可以看到,某个生态修复工程建了多少护坡,修了多少栈桥、廊道、亭台,制作设立了多少指示牌、警示牌之类的描述……而很少看到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具体成果和完成的生态指标。这,必须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当然,出现这种情况或许与我国目前尚缺乏生态修复指标体系,缺乏对项目建设后生态修复情况的监测和研究有关。 顾名思义,生态修复工程是指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以生物修复技术为基础,结合物理修复、化学修复以及工程技术措施等,使受污染或损害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和恢复的方法。而景观工程则是旅游和园林绿化中的一个概念,其目的就是造景,以达到美化与供人观赏的目的。从目标和本质上来说,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而在现实中,却有不少人或者项目,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有意无意地将其混为了一谈,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时,加杂了很多的景观内容,将工程的重心放在了护坡、栈桥、廊道、观景平台等建设上。这样做的结果,固然能有立竿见影的改变和效果,却必然会挤占宝贵的、用于生态修复工程的资金、人力、物力,影响相关生态修复目标的实现。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笔者提出这样的观点,并不是说建景观工程和实施生态修复就是非此即彼、背道而驰、完全水火不相融的两回事。事实上,景观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完全可以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现实中通过生态修复,使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吸引来游客的事例,也并不在少数。如江苏秦山岛整治修复工程、河北秦皇岛海域整治修复工程、福建厦门观音山沙滩整治修复项目、广东珠海情侣路沙滩整治修复项目……就是成功的范例。笔者所强调的是,在编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过程中,不能为了建景观工程,而影响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修复,更不能用景观工程替代或部分替代生态修复工程。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首先,要提升人们对自然资源系统“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的认识,增强有关各方积极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的自觉性。其次,相关工程项目申请和编制部门在申请和编制项目时,要反复衡量所列内容是否符合生态修复的标准和要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加强对生态修复项目合规性的评估、审核,并在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管;有关技术支撑单位需加强对相关生态修复技术指标体系和生态修复效果评价方法的研究等。由于海洋的特殊性,这一点在海洋领域就显得尤其迫切和重要。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