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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29 11:36:25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介绍了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三线一单”编制实施和推动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三个方面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环境影响评价是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环境管理手段。在去年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设立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刘志全司长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我部近期的工作。

一、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5月31日晚,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要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6月10日,我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李干杰部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强调要自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中央第24指导组组长宋秀岩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作为最突出的主线,落实到主题教育全过程各方面。

6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主题教育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近期还举行了陈奔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廉政警示教育、生态环境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司局级干部集体参观“复兴之路”大型主题展览、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调研等活动。6月24日至28日,生态环境部正在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班,部领导班子和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深入学习和集中研讨交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上的重要讲话,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个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第一阶段统筹强化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9年5月15日至24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第一阶段统筹强化监督工作,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开展现场监督,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清废”行动、打击“洋垃圾”进口、长江“三磷”整治、斯德哥尔摩公约和汞公约履约抽查、群众信访线索现场核查等7个专项任务纳入统筹,共组成25个省工作组92个现场组,现场核查25个省份251个地市625个县(区)3804个点位,共发现各类问题5206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水源地专项。对长江经济带以外13个省份120个地市476个县(区)的754个县级水源地逐一现场排查,共核查“清单内”问题3029个,已完成整治1744个,新发现清单外问题264个。

二是黑臭水体专项。对13个省份116个城市1138个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现场核查,发现362个黑臭水体829个问题,其中38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

三是清废专项。对“清废2018”中除挂牌督办的6个重点问题逐一现场核查,对其他1302个问题按5%比例(共65个)进行“回头看”抽查,共发现8个问题,占比11.3%。

四是洋垃圾专项。全面完成了352家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检查工作,涉及8个品种固体废物,共发现35家企业存在79个环境违法问题,环境违法率为10%。

五是三磷专项。共抽查5个省份15家“三磷”企业(矿、库)环境守法情况,发现11家企业21个环境问题。

六是履约专项。对7省份15地市24家生产或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或汞的企业开展检查,未发现违反公约问题。

七是信访专项。现场核查1058个群众信访投诉线索,属实或部分属实问题784个,信访属实率为74.1%。在784个举报问题中,有462个问题已解决,占总数的58.9%;但仍有322个信访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总体上看,各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在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对第一阶段统筹强化监督发现的5206个问题逐一拉条挂账、移交地方、紧盯解决,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今年9至10月,我部将组织开展第二阶段统筹强化监督工作,对各地整改情况逐一核查,督促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

三、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于今年1月份、2月份分别开展渤海入海排污口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任务。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查”,要通过试点工作,形成排查的模式方法,把向渤海和长江排污的所有口子“查清楚”“数明白”。

经过近半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试点排查任务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地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清查向渤海和长江排污的口子,综合运用了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声呐、红外等技术手段,对试点地区160多公里岸线,约800平方公里区域范围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对近400个点位、1400多个样品进行取样监测,初步形成试点地区入河(海)排污口台账。目前正在进行进一步分类核查统计。

通过试点工作,验证了无人机航测、人工核查、难点攻坚等三级排查体系总体可行,建立了排污口“交办给政府、落实到河长”的排查整治责任机制,先后制定了资料整合、排查指南、信息台账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初步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模式,为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借鉴试点排查的模式做法,生态环境部于6月24日起,组织开展了天津(滨海新区)、唐山、大连、烟台等4城市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在4市无人机航测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组织260个现场组,对1700公里的海岸线进行拉网式排查,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目标。同时,环渤海、长江其他地区都在抓紧行动,有序推进基础资料整合分析、无人机航测等任务。

下一步,我部将组织对各地航测结果进行统一解译,并有序完成环渤海其他9个城市和长江经济带其他62个城市的现场排查,全面掌握渤海入海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情况,为渤海和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强保障。

下面,请刘志全司长介绍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

刘志全:感谢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我代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家注意到,自去年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以后,环评司的名字发生了变化,从环境影响评价司变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名称的变化反映了职责的整合和管理思路的调整。就是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改革精神和部党组部署,从过去以项目准入为主的管理向既抓宏观又抓微观的全流程管理转变,逐步构建起“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管理新框架,深化整个环评与排污许可体制机制建设。

今天,我就重点从“三线一单”编制实施、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这三个方面,介绍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

第一,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实施,积极参与综合决策。编制实施“三线一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基本建立“三线一单”管理和技术体系。在管理层面,发布实施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先试点、后推进、边实践、边应用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国家指导、省为主体、地市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国家对地方对口指导机制和技术专家责任制,各省(区、市)成立了省级政府领导为组长、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协调小组机制,保障了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在技术层面,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准入清单编制、技术审核、技术要求、制图规范等10余项技术文件,技术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在法治层面,地方也在同步强化“三线一单”管控效力,天津市、贵州省通过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首次明确了“三线一单”法律地位,四川等省也在积极推进“三线一单”入法。

二是完成省级试点,近期将发布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各省(市)均已完成成果初审,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近期将完成省(市)内审核完善工作并报送生态环境部,今年下半年将陆续发布。6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 “三线一单”成果。初步成果显示,12省(市)在“三线”分析基础上,综合叠加生态、水、大气和土壤等要素管控分区和行政区域、工业园区、城镇规划边界等,统筹划定了优先、重点和一般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共划分综合管控单元1万多个,重点地区空间管控精度达到乡镇及园区级别。针对管控单元,各省(市)总体采用结构化的清单模式,从省域、区域、市域不同层级,对环境管控单元提出了具体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各省市在“三线一单”编制中同步探索落实途径,不少阶段性成果已经在地方综合决策、区域规划、项目准入等方面得到积极应用。其他19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编制已经全面启动,预计2019年底可基本完成初步成果,2020年发布实施。

第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勇于简政放权、切实强化监管、持续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和效果较为显著。

一是简政放权,再减少一个审批事项,再下放9类项目审批权限。通过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许可,至此环评领域原来5项行政审批中,只保留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项。修订由我部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目录,进一步下放运输机场等9类项目审批权限。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审批项目环评4.6万个,备案18.9万个,超过80%以上无需审批。截至今年6月27日,全国审批环评报告书(表)9.7万个,备案环评登记表50.1万个。

二是放管结合,探索监管新思路、新手段。环评资质取消后,及时发布公告对过渡期内相关要求作出暂行规定,正在制定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同一个平台核发和监管,推进全国环评在同一平台申报和审批的试点工作,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提升获得感、满意度。建立并动态调度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台账,与相关部委和地方建立协作机制,对基础设施等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我部审批时间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今年第一季度地方报告书、报告表的平均审批时间已压缩至22天和13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下一步,我部将按照6月25日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聚焦“一证式”管理,推进排污许可证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部署,不断完善排污许可制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排污许可法规制度体系。完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起草,已按程序报送审查。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两个部令,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监管;发布40项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基本建立了技术支撑体系。

二是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两步走”原则,先试点再推开、先发证再整改,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8个省(市)开展24个已核发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试点,通过“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发现“应发未发”的企业数量占过去已发证企业数量的近三成,对这类尚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实施分类处置,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三是组织完成阶段性核发任务。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2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截至昨天共发证50894张,登记企业排污信息3.8万余家。提前一年完成黑臭水体行动计划提出的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核发任务,助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四是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今年我部发布《关于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强化监督工作中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通知》,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相关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监管执法得到显著强化。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各位!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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