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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来了,这些雷区可别踩!(2)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作者:胡秀芳 廉伟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16 19: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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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萍乡市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先后向市政府请示“为确保萍乡市5月、6月、7月顺利通过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消灭劣Ⅴ类水工作的考核”,建议在2018年5月底前将“市污水处理厂溢流口下移至桐车湾断面下游”,该建议很快获得市政府同意。2018年4月18日萍乡市政府决定“提前建设从谢家滩到桐车湾断面下游的污水收集干管延伸工程”,并于2018年5月20日开工,下沉督察时已基本建成。

督察指出,该工程表面为污水收集管,实则为绕过国考断面的污水直排管,以便在不采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实现考核断面达标,是典型的假装整改,性质恶劣。

上述情况,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并作为“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还不高”问题,由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0月16日向江西省反馈。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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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发现,按照遵义市播州区制订的整改方案,从2017年8月至今,播州区委常委会至少应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研究环境保护工作15次以上,但实际远未达到要求。

为应付督察组,遵义市播州区党委临时编造了10份常委会会议纪要,其中涉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等内容的会议纪要6份,涉及安排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4份。

上述情况,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作为“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由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5月10日向贵州省反馈,并被督察组批判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性质恶劣。

另据贵州省纪委监委5月23日消息,因伪造10份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弄虚作假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经贵州省委批准,免去黄国宏同志遵义播州区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肖光强同志播州区区长职务。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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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发现,太原市、临汾市、晋中市等整改方案中多处对其他地市提出整改要求,明显是照抄山西省的整改方案;一些地方为应对督察,在整改方案印发时间上动歪心思,如长治市煤炭工业局整改方案印发时间居然比文中引用文件印发时间还早;还有一些地方整改方案与实际脱节,如大同市一些县区整改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还有一些地方在整改方案中擅自推迟时限要求,导致相关工作严重滞后。

上述情况,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并作为“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由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5月6日向山西省反馈。在反馈意见中,督察组批判“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待督察整改态度不认真、不严肃”。

就上述问题,5月8日,太原市委召开常委会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表明了认错知错、认责知责、立行立改的态度,市委市政府已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刻检查;5月10日,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长治市能源局(原市煤炭工业局)分别向所在市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5月10日,按照山西省委部署要求,省纪委监委对太原市、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和长治市能源局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启动了问责调查机制。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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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时,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黄竹林社区生活垃圾非法用土掩埋问题被群众集中投诉。11日,督察组到实地查看督办。

期间,该社区总支书耿异作为负责人在带路过程中指东向西、弄虚作假,将督察组带到了黄竹林社区老干闸垃圾收集点,而非群众举报、督察组需要实地督察的垃圾掩埋地点老岩头。督察人员质疑了所看地点的真实性,并在随后排查发现了在老岩头非法填掩埋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共约10吨。

2018年6月13日,昭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耿异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黄竹林社区挂钩联系领导、太平街道办事处林管站站长郭必勇和分管领导、太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主任虎云松给予诫勉(书面诫勉);责令太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黄竹林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不彻底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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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企业赶紧开展自查
以上各种应付督察的套路
万万行不通
只有平时把工作做严做实
才不会在督察组到来时
病急乱投医,想歪招儿
把“聪明”用错了地方

此类套路不仅不可能蒙混过关,一旦被通报,还会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损害。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各地党委、政府必须提高纪律意识,压实责任落实,杜绝一切敷衍、假装、表面整改行为。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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