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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业导航:新时代的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来源:给水排水 作者:王如华等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31 17:29:17

2018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的公告,编号为GB 50013-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同时废止,公告中规定了强制性条文。作为原规范和本次修订的起草人,对新时代下的修订内容谈谈看法。

1.修订背景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是带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给水排水行业最重要、最广泛的标准之一,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界定为最核心的国家标准之一。自发布和实施以来,有效提高了工程设计质量,推动了我国供水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为使供水技术在新的机遇和挑战下继续得以科学发展,该规范亟待全面修订,主要体现在:

(1)国家不断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特别是近年来颁布实施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例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2008)、《城镇给水膜处理技术规程》(CJJ/T 251-2017)等相继完成制定或修订

(2)新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设计技术等均有明显进步,给水设计理念不断创新,手段更加先进。例如,紫外线消毒技术在上海、天津和济南等水厂得到应用,超滤膜过滤技术应用于上海、北京、杭州、广州、乌鲁木齐、无锡、东营、泰安和南通等工程,次氯酸钠和硫酸铵作为管理安全方便的药剂得以逐步推广应用,上向流颗粒活性炭吸附池和翻板滤池等工艺在部分地区也得到了应用,计算机仿真模拟分析手段在大型输水工程安全与节能设计中得以应用等。

(3)面对近年来日益严重的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各级政府逐步制订了一些法规与政策,多地相继开展了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理设施、应急与备用水源和应急供水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并进行了部分实践。

(4)近十年众多设计项目建成运行后,积累了多年的运行经验,验证了相关技术和工艺参数。例如预处理技术、臭氧活性炭工艺和排泥水处理工艺2006年增补时,国内工程实例尚少。随着水厂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预处理、深度处理工程和排泥水处理工程已遍布全国各地,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均积累了较多的经验。此外,通过生产实践,对传统常规处理工艺方面也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实践和提高,如沉淀池排泥设施、气水反洗滤池的滤料级配与配水配气方式等。这些经验可对完善现有的相关条文提供科学支撑。

为了规范和促进给水行业进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建标[2014]189号文件批复同意对标准进行全面修订。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国家重大水专项和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成果,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修订过程中,得到了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领导及行业专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2.修订概况

为满足室外给水工程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的总体要求,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对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工作。

经过对编制大纲、标准内容框架进行反复修改后,2015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归口单位组织召开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听取专家意见,讨论完善了大纲,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和工作计划。本次修订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牵头,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完成修订。

历经调研近十年工程实例、国内水专项成果、国外先进国家标准等,编制组汇总初稿进行讨论和多次修改设计水量、检测与控制等章节后,2017年4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征求意见,同时发送行业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先后收到30余位有关专家的建议,并专门与多名专家进行了沟通。

2017年7月,编制组结合征求意见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完成了送审稿。2017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审查会。会后,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再次修改,于2017年12月形成报批稿。之后,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强制性条文的函审意见和结论,编制组进行了情况说明和相应修改。

2018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第347号公告,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第3.0.9、4.0.5、5.3.7等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修订原则

基于国内长期成功工程实践,一方面对原有内容进行全面修订,尤其是近十年广泛实施的预处理、强化常规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和排泥水处理工艺等。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地将已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规模下成功得到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凝练总结并加以规范,如高速澄清池、翻板滤池、上向流颗粒活性炭吸附池、中空纤维微滤和超滤膜过滤、次氯酸钠与硫酸铵氯胺消毒、紫外线消毒以及应急供水等,进行章节增补。

(1)标准性。规范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水工程设计的要求,明确原则,提出合理的运行参数和控制指标,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均体现标准特点。

(2)系统性。本标准内容涵盖室外给水设计全过程,包括给水系统、设计水量、取水、泵房、输配水、水厂总体、水处理、排泥水、应急供水、检测与控制。

(3)适用性。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而且给水技术呈现多样化。因此尽量考虑周全,进行分类规定;同时既在关键问题上做出明确规定,又在一些地方进行原则规定,留有余地。

(4)安全性。对于集中式给水工程,饮用水安全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因此,从应急供水、溴酸盐控制、生物安全控制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更加突出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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