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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木兰溪生态文明建设实践(2)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16 11:10:11

(二)和谐共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

生态兴则文明兴。莆田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内在规律,整体施策、多措并举,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做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实现人水和谐共生、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

1.坚持空间管控,构建生态走廊。一是划定水生态空间,编制了《莆田市城乡水系及蓝线规划》,在河道两岸划出100米宽的绿化带和河流恢复自然坡岸的空间,留足两岸1公里生态控制线,东圳水库将汇水区域全部划入保护区,构建环河湖生态缓冲带;加强建筑控制线管理,实施木兰溪及干流两岸建筑退距工程,推进城市拥溪、跨溪、沿溪发展。二是强化水生态保护,上游封山育林,设立源头自然保护区,面积27万亩,保护水系、森林、动植物等生态系统,森林覆盖率高达73%,2018年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中游退耕还林、退田还草,保证清水下山、净水入库;下游保护荔枝林和生态绿心,系统修复河口和湿地。流域内全面禁止新建水电站、石材加工、矿山开采等项目;工业园区外严禁审批工业企业项目,沿岸食品加工等污水排放企业逐步退出或搬迁;将木兰溪干流两岸1公里和汇水支流两岸500米划为“禁养区”,养殖场全部取缔,土地全部复垦或转型成苗圃等第三产业用地。

2.坚持以水定城,优化产业布局。一是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优化配置水资源,统筹考虑流域生态用水,注重工业节水减耗、生活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推动企业利用厂际循环用水等高新节水技术。2013年,莆田市获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二是限制高耗水项目落地企业进驻。主动淘汰一批投资大、税收高但高耗水项目。三是推动经济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出台《关于莆田市重点产业投入和产出控制指标的意见》,创新性加入了环保、能耗等产业准入条件,推动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构建电子信息、鞋业、工艺美术等6个千亿产业和高端装备等4个500亿产业,构建LNG冷能梯级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3.坚持借水兴业,打造经济高地。一是拓展城市空间。依托木兰溪系统治理,连片推进莆阳新城、木兰陂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发,开启了城市沿溪跨溪、东拓南进的新阶段,建成区面积从1999年的28平方公里扩至现在的93.5平方公里。同时规划了兴化湾南岸、仙港等一批工业园,全市园区面积从1999年的19.39平方公里拓展到现在的170平方公里。二是保障经济发展。沿岸水患“洼地”如今成为经济发展“高地”。上游仙游县获评“世界中式古典家具之都”。下游城厢区、荔城区,原是水患频发地,现在鞋服产业蒸蒸日上。2018年,莆田地区生产总值达2242亿元,比1999年增长7倍多,人均生产总值增加近3万元。三是助推乡村振兴。依托木兰溪系统治理产生的文化、景观效益,建成九鲤湖等13个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挖掘樟龙溪等河道周边乡村旅游资源,推动生态效益变成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福利。

(三)传承创新,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长效管理体系

木兰溪能够从“水忧患”走向“水安全”,继而迈向“水生态”,推动“水经济”协调发展,归根结底在于莆田历任决策者清晰地认识到治理木兰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必须坚持久久为功的思想,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接力,积小胜为大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奋斗目标。

1.一张蓝图绘到底。历届莆田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同志“变害为利、造福人民”嘱托和“既要治理好水患,也要注重生态保护;既要实现水安全,也要实现综合治理”的指示,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20年传承接力,从成立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至今,先后6任市委书记都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战略定力。在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攻坚时期,市委书记、市长坚持每半月轮流到项目一线,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从1999年开始,莆田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16份文件,平均每任书记、市长任上出台2份以上。目前,正在制定《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绿心保护条例》,进一步维护木兰溪的健康生命。

2.深化河长制。实行流域双河长,增设县乡党政主官为木兰溪第一河长,亲自督导问题河道;实行河长日,将每个月20日设为河长日,规范河长常态化履职;建立“智慧河流”平台,利用“河长云”App、电子河长等,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信息化;企业河长认养河道,做到“政企共治”;设立民间河长基金,成立乡愁河长、校园河长等350支民间护河力量,为河湖安上“扫描仪”“千里眼”。中央文明办、水利部2018年在木兰溪畔启动“关爱山川河流?保护乡村河道”志愿服务暨公益宣传活动,对莆田给予肯定。创新定期通报、公开曝光、有奖举报、服务外包、严肃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在莆田电视台《新闻联播》开设“河道曝光台”,设立有奖举报百万奖金池。市委开展木兰溪系统治理专项巡察,市监委对有关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纪检组同步监管,组织部常到一线考核,压紧压实河长责任部门职责。开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3.探索生态补偿机制。2017年出台《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探索从社会、市场筹集资金,建立生态基金,形成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模式。生态补偿资金按照上年度市财政总收入3‰,采取市级财政和下游区财政共同筹措,主要按照水质达标考核进行分配,鼓励上游地区保护生态和治理环境,为下游地区提供优质的水资源。据统计,近年来莆田市每年为上游地区仙游县筹集6000万元左右生态补偿金,用于集中防治水污染,清理小、散、乱、污主体,统一处置污水排放,使木兰溪上游和东圳水库水质常年保持在Ⅲ类水以上。

4.建立“执法+司法”生态保护机制。立法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拟订木兰溪流域水安全、绿心保护等条例,保障流域水源地等水质稳定。司法衔接,同步设立公检法河长制工作站,成立流域环境保护警务队,征收生态修复保证金,督促开展补植复绿217亩。执法联动,公检法、农林水、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打造“快速立案、快速审查、快速审判”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模式。

5.实行生态文明考核机制。出台《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相关评价考核体系,每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办法,有效推动矿山开采等自然资源扰动地生态恢复。

6.创新投融资机制。木兰溪系统治理的过程,就是一个资金持续投入的过程。为此,莆田市整合了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经营性资产,2012年重组了一个总资产百亿元的水务集团,覆盖源水、水源保护、调水、供水、自来水、中水回用等全产业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围绕乡村振兴,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与城乡二元供水格局,整合国有、民营水厂,建设大水厂、大管网,提供水量水质水压可靠的供水,基本实现从水源地到水龙头、从供水到水处理的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2015年出台了《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探索公私合营的木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水质考核模式,缓解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资金压力。同时,出台了资金保障政策,允许“将木兰溪治理后纵深2公里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继续专用于木兰溪全流域综合治理”,要求“玉湖片区内市财政土地收入的80%必须用于玉湖新城改造建设,且专项使用、封闭运行”。

(四)党建引领,汇聚木兰溪治理持久力量

莆田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保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汇聚起全市上下治理木兰溪的热情和力量,把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擘画的木兰溪治理蓝图逐步转化为现实。

1.夯实组织战斗堡垒。木兰溪治理伊始,莆田就以项目为单位,创建了“党支部+指挥部,推进项目加速度”模式,每个工程项目都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支部围绕项目攻坚的每个节点和难点,组建征地拆迁等党小组、党员先锋队、突击队,引导党员主动承担最复杂最繁重的任务,以木兰溪治理成效检验广大党员的初心使命。目前,全市共在项目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135个、党小组212个,在美丽莆田建设中发挥了主心骨作用。

2.发动党员攻坚克难。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干部力量保障机制,集结优秀党员干部参战木兰溪治理等项目,仅近三年就选派了30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他们积极践行习近平同志在闽工作时倡导的“四下基层”工作法(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坚持领导赴“前线”、干部下“一线”、党员上“火线”,开展住村夜访、争先创优等活动,带头爬坡过岭,示范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主动参与木兰溪治理。

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在木兰溪治理过程中,建立了“一线考核”“巡回蹲点考核”等机制,推行“典型工作法”,开展了“十佳护河使者”“十佳担当作为好干部”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敢于担当的干部,给予提拔重用,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作为。同时,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的干部,给予调整处理。

三、经验启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木兰溪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效,归根结底是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道路不动摇,深入贯彻新时代治水方针的结果。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指导绿色发展实践的根本遵循

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我国各项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经过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教训而得到的正确论断。莆田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把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群众充分调动起来,不忘初心、接续奋斗,全域系统治理木兰溪,实现了“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目标。实践证明,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在发展生产力,就是在改善民生,推动社会进步。

(二)全面系统治理是推进绿色发展实践的科学道路

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山水林田湖草这一生命共同体,突破就水治水的片面性,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水上水下、山上山下等,寻求科学正确的治理修复之道和保护办法。治理过程中既要考虑防洪治理,又要考虑生态保护;既要考虑水利设施安全适用,又要考虑和谐景观;既要考虑经济发展,又要考虑民生需求。只有结合实际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统一,才能真正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

(三)创新体制机制是助推绿色发展实践的重要保障

木兰溪系统治理取得的每一次进步、生态保护的每一项成果、高质量经济的每一年发展,都离不开精准科学的施策与体制机制的创新。河长管河模式的创新、打造安全生态水系的创新、搭建综合执法平台的创新以及生态补偿机制的突破、水资源资产化的新路、水源地保护共同执法等,都需要通过创新打破原有的束缚和既定的框框,以生态保护的思想作引领,以健全细致的考核奖惩机制为推手,推动思想立人、机制促人、制度管人、考核催人,才能将各项绿色协调发展的规划思路和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四)两手发力是推动绿色发展实践的有效途径

莆田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中,就充分发挥了政府、市场两只手的力量,并在木兰溪治理中产生了良好效果。一是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市长亲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市县党政主官挂帅出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了对社会水循环取、用、排三大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有效统筹了河道生态用水与河道外经济用水、水资源总量约束与绿色用水方式、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排污之间的关系。二是市场配置资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水务产业一体化格局,提升源水调度、城乡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能力,从源头促进节水、保障供水、治理污水。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生态保护补偿的投入力度。

(五)为民情怀是驱动绿色发展实践的精神力量

莆田广大干群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感受最深刻,受益也最直接。正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民情怀的感召和引领下,莆田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秉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思想观念,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从解决群众最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和阻力,都不放弃对木兰溪的连续治理和对生态环境改善保护的坚守,持续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这种为民情怀的接力传承,不仅为实现绿色发展目标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推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更成为莆田各级党员干部担当奉献、敢作会为的强大精神内核。

来源:选自《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生态文明建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7月版

(编辑: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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