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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报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有关情况

来源:自然资源部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19 13: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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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自然资源部召开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的有关情况。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保护耕地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始终将耕地保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的要求,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和“刀刃向内”的原则,2019年对省级政府开展了耕地保护督察。

本次督察主要有以下特点:

实现省份全覆盖,并根据工作需要,下沉到240个设区市、843个县(市、区)实地核查。督察时段为2017和2018两个年度,部分突出问题向以往年度进行了延伸。

突出省级政府主体责任,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土地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耕地保护工作实效和趋势变化。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土地审批、补充耕地、土地利用和执法监管等环节进行督察,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坚持严格督促整改与促进政策完善“两手抓”。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政策科学合理的问题一督到底,对政策不合理、不完善的,提出政策制度改进完善的建议。

从督察情况看,耕地保护依然面临多方面压力,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保耕地、保发展、保生态的关系,耕地保护责任未有效落实、占补平衡制度执行不到位、突破用途管制审批和占用耕地、土地利用粗放,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比较普遍:

补充耕地数量不实。发现全国28个省部分项目补充耕地数量不实,涉及16.98万亩,主要是现有耕地面积少于验收入库面积、实地现状为非耕地、将已退耕还林地块纳入土地整治等。

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发现全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114.26万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34万亩。

圈占、闲置浪费耕地。各地多措并举,积极盘活消化和利用存量用地,但也发现一些地方为提高供地率和闲置土地处置比例,存在弄虚作假、处置不实行为,耕地依然被圈占、闲置浪费。其中,发现在处置批而未供中存在虚假供地、虚假撤回批准文件等问题的项目1826个、15.4万亩,发现闲置土地处置不实问题的项目728个、5.41万亩。

违法违规审批建设占用耕地。一些省份为规避占补平衡,将耕地按照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上报审批,涉及9.49万亩。

督察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纠正。

“景观工程”过度化,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发现2017年以来有1368个城市景观公园、沿河沿湖绿化带、湖泊湿地公园、城市绿化隔离带等人造工程未办理审批手续,涉及耕地18.6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5.79 万亩。有的甚至破坏耕地挖田造湖、挖田造河,凭空建设人工水景。

如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少华湖水利风景区项目挖湖破坏耕地2041.5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39.77亩;湖北荆州市文旅区楚国八百年城市公园项目,在原有耕地上新开挖出一条东西长约7千米,宽度100-190米的人工河,破坏耕地574.99亩。

有的地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指标不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政策措施,深度贫困地区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产生节余指标,东部帮扶省份支付调剂资金,购买节余指标,从而实现双方共赢。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2018年度已完成验收的7个省47个深度贫困县的增减挂钩项目进行了核查,总体来看,这项政策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节余指标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共涉及1136.17亩。

如河南台前县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时本来就是耕地的8个地块,在未经审批和没有任何建设的情况下,直接变更为建设用地,再包装成拆旧复垦区,违规取得46.47亩节余指标。

针对本次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向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督察意见书》,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切实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并对问题突出的54个地市,约谈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发挥警示作用,公开通报了31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下一步,督察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将扭住不放,一督到底,督促整改查处到位。

督察发现的问题也反映出,现行的一些耕地保护的制度、政策需要完善,监管方式需要改进。有的政策衔接不够、相互冲突;有的政策在强调严管严保的同时,把握统一性和差别化的关系问题不到位,比如土地审批法律法规不完善、层级多、时间长,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在急于开工建设的情况下程序性违法;耕地的利用政策与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等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地方和用地单位节约集约用地的动力不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等。这些需要我们更加实事求是地对待问题,加大有效的政策供给力度,实行更加灵活的土地管理政策,实现政策的科学、简明、可操作,统筹解决好保耕地、保建设与保生态的关系,共同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落实。

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为何将耕保督察作为自然资源督察的首要任务?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与往年土地督察又有何不同?

答:耕地保护一直是督察机构的首要职责。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职能范围更大,使命责任更重,对自然资源中最宝贵的耕地资源保护仍然是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中发〔2017〕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督察机构要加强对省级政府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健全耕地保护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责,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仍然牢记党中央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初衷,始终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督察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和“刀刃向内”的原则,政策明确的一督到底,政策不合理的促进完善。

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突出“对着省、全覆盖、看变化、曝典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实质性对省督察。省级政府是贯彻中央精神、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一环,强化对省级政府的督察,有利于督促引导地方落实严格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加强土地监管的责任。在督察过程中,我们改变以往主要以地市为督察重点对象的做法,将省级政府作为直接督察对象,处理好全面和抽查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关系,通过全覆盖督察,发现全省共性和普遍性问题,以及各地市县面上的突出问题;通过对问题总量、结构、违法主体的分析,研判省域内耕地保护形势变化;通过曝光典型问题和督办典型地区,对耕地保护保持“严保严管”的态势。近期,我们约谈了问题突出的54个地市,公开通报了31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就是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今后,这样的工作还将持续下去。

问:刚才通报中提到一些“景观工程”过度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请问这种现象的蔓延会给自然资源管理带来哪些冲击?出现这种“过度化”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近年来,督察发现景观绿化等人造工程项目出现过度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既耗费财政资金,又滋生“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还助长了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不良风气。从北京督察局的督察区域看,这些现象给我们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带来的直接冲击或危害:一是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建设占用的大多是城市周边、主要交通干线及河道两侧的优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一些地方存在破坏耕地和违法在耕地上进行植树造林、挖湖造景、建设郊野公园等配套设施和建筑物的问题。二是破坏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大部分项目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三是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此类用地大都未按照规定办理征收手续,未按规定的方式支付征地补偿,往往通过租赁、流转的方式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按年度拨付租金,后续能否持续补偿到位难以保障,一旦出现纠纷或地方财政出现支付困难,将影响农民长远生计和社会稳定。

景观绿化等人造工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大量出现,主要原因:一是对生态保护的认识有偏差。一些地方政府缺少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理念,部分领导干部脱离实际,占用耕地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法建设。二是工作缺乏统筹。有的地方在制定国土绿化政策时,未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充分衔接。有的地方对景观绿化等人造工程项目没有专项规划,或者虽有规划但没有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有效衔接,未给该类项目预留建设空间。三是监管不到位。此类项目大部分是地方政府主导,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查处不严。

需要指出的是,2019年12月初,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已向相关省级政府发出督察意见书,要求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整改,对于盲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未经批准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严肃查处整改和约谈问责。

问:从通报情况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请谈一下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自然资源部从组建以来,我们一直把严格耕地保护作为我们执法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刚才通报里也报了,全国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是114.26万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34万亩。总体来看,违法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代表团审议的时候指出要“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察的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这就对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部也将进一步领会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有关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严守耕地红线。

一是要早发现早制止。一方面,我们要健全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处理的工作机制,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手机终端、微信平台等科技手段完善立体化的违法行为的发现渠道和处置模式。另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卫片执法在土地日常只发中的发现和制止作用。2019年我部开始实行“年度+季度”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土地卫片执法的新模式,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季度卫片监测的效率与精度,提高执法工作的时效性,从而弥补基层日常执法力量不足,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二是严查处严惩戒。首先围绕中央领导同志重要的指示批示和部关于耕地保护的核心职能,紧紧盯住实质性耕地,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采取直接立案、联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严肃进行查处。其次,违法用地的建设项目没有依法处理到位之前绝不允许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有关规费。进一步加大部本级直接立案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同时,我们要从严整治系统内部执法不严的问题。

三是健全执法工作的机制。一方面我们组织制定自然资源执法查处的部门规章、制度性文件,推动执法查处履职尽责,夯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高检、高法、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破解违法案件的查处难和制止难的问题,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刑事追究力度。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考虑这次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处分规定,对15号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要进行重申和完善。

问: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机构如何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答:督察机构督促地方政府整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在分清问题类型、性质、责任主体等基础上,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现有政策科学合理,但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出现偏差,触犯法律法规的,我们的态度是一督到底,整改到位的标准是消除违法状态。此次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绝大多数属于此类情况。如“补充耕地数量不实”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将已经验收入库的不实耕地调出,并补充相应数量相应等级的耕地。对于地方政府弄虚作假的,我们采取约谈,甚至是限期整改等更为严厉的措施。对政策规定已作出调整安排,整改需要与有关工作做好衔接的问题,我们将给地方更多的时间,允许他们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逐步调整规范。如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红线范围重叠等问题。对土地利用及管理政策缺失、不完善,需要调整改进的问题,如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特别是线性工程用地程序性违法问题,我们实事求是将问题反映给相关司局,研究有关政策,改革有关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问题。

为了更好的督促地方政府整改发现的问题,此次耕地保护督察我们确定了整改时间,要求地方自督察意见发出之日起90天完成整改,特殊问题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避免地方在整改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在地方政府开展整改期间,督察机构也将结合督察工作开展实地的督导抽核,对于发现问题采取销号管理制度,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切实整改到位。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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