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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一号令:全市开展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茂名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3-04 11:22:05

2月28日,茂名市委书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许志晖,市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总指挥袁古洁签发茂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第1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确保如期完成省下达茂名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总体目标

一号令指出,省下达茂名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考核目标是: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2%以上,PM2.5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省考断面水体优良比例达85.7%以上,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一号令强调,茂名市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省下达的硬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坚决啃下硬骨头、完成硬任务。

突出重点难点,决战决胜治污攻坚

一号令强调,要突出精准治污,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臭氧污染防控为中心,抓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严格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重点做好冬春季节的细颗粒物和夏秋季的臭氧污染防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VOCs减排;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大力推广电动公交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的禁燃禁售巡查和日常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

二是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仍未能稳定达标的小东江石碧断面和关屋河、仍未消除劣Ⅴ类的寨头河和森高河两条入海河流,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特别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快补齐补全污水处理短板,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小东江石碧断面稳定达到IV类、三条入海河流断面达到Ⅴ类水质目标,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5.7%以上。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罗江、袂花江流域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入河和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实施水生态扩容提质,保障水生态环境容量。

三是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完成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左右;建立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切实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确保茂名循环经济示范中心一期项目和各地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如期建成运营。

强化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

一号令要求,各区、县级市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建立健全会商预警、工作调度、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机制,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茂名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方案,实行最严格的量化刚性考核。要做好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定期公布各区(县级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报道治污攻坚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编辑:蓝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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