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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3)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1-30 19:22:40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个有关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问题,我们知道,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都是环境绩效表现好的企业,可以少检查、少打扰。最近有环保组织发现,河北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2020)》中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中,有20家企业2020年以来存在环境违规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请问生态环境部有何评论?下一步将如何指导地方加强正面清单管理?

刘友宾:我们关注到近期有媒体反映河北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2020)》公示名单中,有部分企业2020年以来存在环境违规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情况。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已经进行了核实处理,并向社会公开了有关情况。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截至10月底,清单内企业合计84179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24.9万余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338个,立案处罚724件,各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减免行政处罚939次。

各地普遍反映,通过半年多的贯彻实施,正面清单既提升了执法监督的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了执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充分展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和非现场执法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能够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要珍惜荣誉,洁身自好。对正面清单里的企业,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还是要通过远程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适时发布正面清单工作典型案例,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正面清单的纳入条件和编制发布程序,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和鼓励社会监督,明确差异化执法监管和激励措施,推动各地开展非现场执法,做好正面清单与相关制度衔接,进一步将正面清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

华夏时报:新版固废法9月1日已经实施,到现在取得了什么成效?这部法新在哪里,对于遏制固体废物污染有什么新的手段?

邱启文:新修订的“固废法”颁布以来,生态环境部加大宣贯力度,着力推动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编写法律条文释义,进行权威解读,组织专家撰写系列解读文章。举办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培训班,7200余人在线参加培训。

二是修订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完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焚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抓紧修订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转移管理办法。

三是贯彻落实法律新要求。明确部内任务分工,针对重点条款细化落实要求。大力推进禁止洋垃圾进口改革,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强化“白色污染”综合整治,指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医疗废物两个100%工作要求。

下一步,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宣贯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补齐危废固废利用处置能力短板;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确保新法实施取得实效。

新修订的“固废法”通篇贯穿了新发展理念,我认为新法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三化”原则;二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等中央改革任务有关规定;三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四是回应了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环境问题的关切;五是完善了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六是强化了经济技术等政策保障措施;七是突出了严惩重罚,让“固废法”真正成为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相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三个治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效。

红星新闻: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医疗废物有上升趋势,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承接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今年年初提出年底前每个地级市至少建成一个符合要求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下一步环境部对医疗垃圾处置方面有什么规划,各级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配备情况如何?

邱启文:今年以来,我部在医疗废物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确保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医疗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第二,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为重点,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推动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印发方案,推动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能力。目前,各地可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只有个别地市因为尚未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而采取转运至相邻地市处置。

第四,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国家卫建委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弃物分类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源头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紧盯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动提升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

中新社记者:近日有韩媒报道中韩跨境污染物传输问题,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怎么看?中韩就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了哪些合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友宾: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决向污染宣战,并取得显著效果,与2013年相比,中国2019年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42.6%,北京降幅达51.2%,今年1-10月,北京市细颗粒物浓度又比去年同比下降7.1%。

大气污染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合作应对。早在1995年,中日韩三国专家已就东北亚大气污染物传输进行了合作研究,2019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了相互传输影响的三国专家联合研究报告(基于2017年监测数据),主要结论是:大气污染是区域性问题,在同一空气流场内,区域内地区间的污染物存在相互影响,但三国主要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中,本地排放贡献都占主导地位。同时,科学家们也提出,由于目前主流空气质量模型的物理和化学机理还不完善,也有可能导致低估本地排放的贡献,高估区域长距离传输的贡献。因此,科学家建议改善空气质量还是要立足于大力减排本地的污染物,这与中国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的实践经验是相契合的,从我们的经验看,目前,加大本地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力度是改善本地大气环境质量最有效的途径。

我们了解到,去年以来,韩国政府出台了《细颗粒物治理综合方案(2020-2024)》、《细颗粒物季节性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举措,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三国专家的结论和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经验。

中国积极参与区域及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大气污染防治国际合作,并取得良好效果。自1993年中韩政府签署《环境合作协定》以来,双方已召开23次中韩环境合作联委会会议,大气污染治理是其中的重要议题。近年来,双方环境合作进入快车道,先后签署了《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和沙尘监测数据共享协议》、《关于深化中韩环境合作的意向书》、《中韩环境合作规划(2018-2022)》等一系列双边合作协议。2018年,中韩环境合作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2019年,双方整合形成中韩环境合作“晴天计划”旗舰项目,并启动了年度部级工作会晤机制。

今年11月11日,中韩环境部长召开2020年度工作会晤,双方部长就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中韩环境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表示将继续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加强交流和合作。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们的态度和立场是一贯的,不管外面有没有诉求、有没有呼声,中国都会把治理大气污染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推进下去,这是我们坚定不移要做的事。同时,中国愿意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周边国家进一步加强大气领域的交流合作,分享相关经验和研究成果,共同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我们的态度是完全开放和积极的。

每日经济新闻:长江领域违法处置危废的问题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部将如何发力整治该问题,如何来切断利益链?

邱启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坚决大力打击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环境监管。我部积级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印发通知,部署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第二,开展环境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019年,我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我部及时组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化工园区等为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

第三,开展专项执法,遏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核实。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第四,推动能力提升,缓解危险废物处置压力。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能力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加快设施建设,提升利用处置能力。近年来,各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度提升,处置价格明显下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三个提升、一个打击”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第二,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的缺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第三,夯实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个打击”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事件的发生。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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