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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自然资源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实录)(2)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10-29 11:00:08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有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请问,8月底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成果,从成果上来看,我国耕地的保护形势目前是什么样?今后部里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来严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谢谢。

陆昊:你提的问题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如何管好用好耕地,始终是一个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三调”的成果我们已经对外发布,根据“三调”的成果,我们感到,虽然我们守住了国家确定的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也完成了国家规划所确定的2020年18.65亿亩耕地保有量的任务。但是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感到有这么几方面情况:

一是全社会有没有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是有的,但是一碰到涉及自己的具体问题时,这个观念就不够强了,行动上就有差距。二是耕地“非粮化”管控方面的问题,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从“三调”的数据看,耕地过去十年主要净流向了国土绿化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客观地讲,国土绿化、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肯定是有合理性的,但要有规则、有节奏、有管控、有明确的规划。目前的问题主要出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规则、节奏和管控上。三是我们程序性、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2020年的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各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耕地的问题7371个,涉及耕地70.47万亩。四是一些地方在耕地的占补平衡要求落实上还不到位。我们注意到社会对这个问题的意见,2018年以来,我们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占补平衡的核查。涉及补充耕地项目15.8万个,查出存在问题的比例平均占5.2%。五是政策法律还不够完善。我们过去的法律规定主要针对耕地向建设用地的转换管理,在农用地之间的转换管理规定是不够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听取“三调”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准备出台一揽子措施,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

第一,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对过去空缺现在又急需的规则要进行补充,对过去规则中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求要进行细化,对过去一些不适用、不符合当前实际的条文还要进行修正,所以补充、细化和修正使各项法律规定要更加科学、简明、可操作。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前的过渡期,我们准备及时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

第二,科学确定目标,强化责任考核。当前,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我们已经选择了五个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三条控制线划定,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的划定试点工作。要充分暴露各种矛盾分歧,明确矛盾处理规则。要实事求是并带位置下达各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通过五级规划,上下贯通,一定要使国家的“数”、省里的“数”与市、县的“图”和“线”能够吻合,真正做到保护目标科学,然后才能把责任真正强化起来。

第三,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现行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菜等农产品生产,而且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这些规定要严格认真地执行。下一步,还要结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方面完善操作管理规定,也就是既要管“非农化”,也还要注意管理“非粮化”问题。

第四,坚持完善占补平衡。实事求是的落实占补平衡任务,县域内确实无法补充耕地时,可以在省域内补充,同时严格跨省补充耕地。严格补充耕地核实的认定,我们要将所有通过验收的补充耕地项目逐地块的“上图入库”,在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目前,我们部的门户网站公布了2.1万余个补充耕地项目的信息。

第五,强化执法监督。现在是两个要害:一是多用技术手段。我们要通过每半年一轮次的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二是要动真的。在非法实质性占用耕地方面要毫不手软,严肃查处。谢谢你的问题。

中国日报记者:机构改革以后,自然资源部负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职责,请问这些年开展了哪些重点的工作,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谢谢。

陆昊: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机构改革以后,中央改革的规定明确由自然资源部来统一考虑和行使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责任,我们与林草局一起,还有其他部委,做了不少工作,我介绍一下。

第一,出台一些制度性的规定。特别是滨海湿地保护、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以及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制度性的文件。

第二,编制实施了规划。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我们与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整体规划》,部署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等9个重大工程,47项重点任务。现在正在联合发改委编制专项的建设规划,去年我们和林草局还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的专项行动计划》。

第三,林草系统全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国完成造林5.45亿亩,退耕还林543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23.0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6.1%,治理沙化土地1.5亿亩。

第四,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了500亿元在祁连山等地区开展了25个山水林田湖草的一体化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今年启动了“十四五”的第一批项目,自去年以来还实施了13个以红树林保护修复为主要内容的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同时实施了渤海综合治理和海岸带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34.5万亩,治理修复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400多万亩。

下一步,我们考虑要从几个方面进一步来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第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格局。大家也都看到了“三调”公布的结果,过去10年我国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效,生态功能较强的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水面、湖泊等地类合计净增加了2.6亿亩。当然,也暴露了一些地方生态建设的盲目性和我们生态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比如,有880万亩坡度在25度以上的林地被开垦成了耕地,同时又有1.8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下的耕地种了树,我们考虑还是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通盘安排未来生态退耕、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科学确定并带位置下达绿化任务。同时,对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一些土地利用方式,逐步进行调整。

第二,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性。生态保护修复,中央强调要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考虑,它是一个系统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当然也要看到,这项工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内才真正开始说、开始做的。实践中看确实也有一些偏差,我在调研当中发现,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生态保护修复过多的关注景观功能,这个逻辑次序一定应该是安全功能、生态功能,最后兼顾景观。所以,我们要求对海岸线的生态修复,首先要把海洋动力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然后是海洋生态的生物多样性问题等。所以,我们下一步还要和大家一起努力来做这个事儿,把功能次序要抓准。

第三,探索和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化投入机制。这个方面,我们工业化进程中的确也还是付出了代价,历史欠账是比较多的。所以,只靠财政资金,无论如何是完不成这项重大任务的。所以,我们已经研究明确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很快中央会印发这个文件,要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各项工作,包括海岸线的修复利用。

第四,要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还要继续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矿产资源、草原法、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立法或者修法工作,特别注意加强现在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和标准,与各地一起不断探索规范,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海洋作为蓝色国土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想请问一下,自然资源部在组建以来,在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我来回答一下这位记者朋友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强国建设和海洋事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严控围填海、保护滨海湿地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陆海统筹,保护优先,节约集约,扎实推进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调查监测,进一步摸清主要海洋资源家底。我们完成了全国无居民海岛、沿海滩涂、珊瑚礁,以及红树林、盐沼、海草床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等基础和基线调查。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全国海岸线修测工作。

二、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海洋空间资源相关用途纳入用地用海分类体系,实现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要素覆盖。同时,在统一分类体系的基础上,部署沿海地区编制陆海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在科学界定海陆分界线的前提下,逐级明确海洋空间功能分区,统筹衔接陆海空间布局。

三、严格海域海岛管控,节约集约用海用岛。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坚决遏制非法围填海。2018年7月以来,违法围填海规模由以往一年几百上千公顷下降到三年累计17.36公顷,还是非常显著的。同时,我们实施更为严格的无居民海岛保护,已开发的无居民海岛要实行严格的监管,未开发的要作为战略“留白”并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新增用岛。

四、加大保护力度,全面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刚才陆昊部长已经讲过了,我们累计实施了36个“蓝色港湾”整治项目、15个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61个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等,初步遏制了局部海域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典型生境退化趋势,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修复滨海湿地2.3万公顷,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渤海入海河流的消劣方案确定的10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统筹处理好保护和利用关系,继续严格管控围填海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分类管控海岸线,不断提升海洋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优化海岸带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努力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与高效利用的有机统一,推动建设美丽海洋。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强化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推进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海啸、风暴潮、浒苔等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切实维护好海洋生态安全和沿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谢谢。

中国矿业报记者:地质灾害防治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问近年来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未来自然资源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中国地质科学院院长钟自然:您提的问题是关系重大民生的重要问题。我国是世界上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自然资源系统责任重大。根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34218起,造成1234人死亡或者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60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分别减少了38.5%和41.5%。因为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在整个自然资源、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的比重大致是1/4左右。全国共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4296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约14.6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约50亿元。

自然资源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陆昊部长先后主持召开36次部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不足,在群测群防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思路。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在哪里”,部署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开展1:5万的地质灾害调查,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开展1:1万的调查。

第二,分析“滑坡体构造是什么”,对调查发现的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确定其地质构造、滑坡体体积以及可能滑动方向、主要威胁目标区域等有关情况。

第三,加强预警技术支撑,科学预测“灾害何时发生”。

最后,根据轻重缓急,集中必要的财力,组织搬迁避让,或者实施工程治理等防范措施。

根据这些工作思路,最近两年自然资源部着力加强了三个方面技术支撑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综合遥感技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通过“雷达卫星+差分干涉测量技术+专家系统”来识别变形区域,通过“遥感影像+激光雷达+高精度地形数据”来判别疑似隐患,再通过“无人机调查+实地排查”锁定具体的隐患点。2020年,我们在221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的识别示范,共识别出疑似隐患8450处,经过实地核查验证,确认隐患的比例超过60%。2021年已识别出以滑坡为主的疑似隐患9675处。

二是研究开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并进行预警实验。2019年以来,我们集成社会力量,集中研究开发了包括北斗定位、裂缝监测、倾角加速度监测、雨量监测和含水率监测等5类性价比较高、能耗比较低、适用性比较强的普适型滑坡监测预警仪器,两年来先后在17个省2.5万多处开展了试验示范,对97起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实现了成功预警预报,涉及到1833名可能伤亡人员,避免了人员伤亡。

三是建立常态化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驻省驻守工作制度。2020年以来,我们向全国31个省(区、市)派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指导,建立了常态化的驻省驻守专家工作制度。今年汛期,极端天气比较多,我们进一步结合地方需求,在已有分省驻守专家的基础上,又增派了20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线工作组,分赴各省(区、市),与地方专业技术队伍联合组队,驻县进乡、入村到点加强技术指导,对重大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再排查、再核查,竭尽全力降低灾害影响。截止到目前,累计排查2563处隐患点、431处风险区,60个受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县城和集镇。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多技术手段,加强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识别更多隐患,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更多的监测预警设备,提升“人防+技防”能力,不断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的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守好安全底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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