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贯彻省委部署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围绕八个方面内容展开 一是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企业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不落实“三同时”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等问题。监管部门人员执法不严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危险废物处置方面。企业未按规定储存、运输、处理危险废物等环保违法行为。 三是监测数据造假方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隐瞒不报的。 四是环保资金使用方面。环保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环保资金等问题。 五是环境监管执法方面。企业未采取密闭等措施控制扬尘、拒绝检查或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搞吃拿卡要报、收受被处罚对象礼金礼品和吃请、不文明执法、有损环保形象问题。未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要求进行,或违反办案程序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问题。 六是信访投诉举报方面。不重视群众举报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对反复举报不分析、不报告,简单处理。在处理申诉、调解纠纷时不作为、不公平公正、态度粗暴。 七是行政审批方面。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解释政策不耐心,资料口径标准不统一,未做到“一口清”、“一次明”,商事登记政策宣传不及时,违规收取各类费用等问题。 八是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干部作风漂浮,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到基层指导或调研工作时超标准接受违规公务接待,充担企业排污“保护伞”等问题。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