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情况座谈会。市人民政府江楚副市长就全市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进行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左光虎副主任反馈对全市贯彻实施《环保法》执法检查情况。 江楚指出,自2015年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加强学习宣传,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环境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左光虎指出,市委、市政府政治站位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执法监管,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连续三年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均为“优”。2018年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排序全省第5位,满意度为90.9%。同时,也指出了《环保法》宣传教育不到位,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够的情况,环保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艰巨等问题。 左光虎要求,一是加大《环保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重视环境保护的意识;二是建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形成部门联动的合力;三是加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加大扬尘综合治理力度;五是加强能力建设,严格监管,严格执法。 市人大环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