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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显成效 纳入“国考”入滇河道水质全部达标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杜仲莹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20 09:56:29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环境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2008年以来,昆明市在滇池流域推行河长责任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市水治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如何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现“三个纳入”“六个转变”?昆明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昆明市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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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水质持续向好。记者杨艳辉摄

河长制工作实现“三个纳入”“六个转变”

生态环境秀美的昆明,河流众多,全市境内径流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28条,金沙江、普渡河、牛栏江、南盘江等蜿蜒川流,滇池、阳宗海、清水海等湖泊犹如云贵高原上的粒粒珍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海,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一直以来,昆明市把加快滇池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颁布实施了《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将河长制纳入地方法规,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河长”在河道整治中的责任,初步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河道管理体系。

“十三五”以来,滇池水质持续改善,2016年滇池全湖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2017年继续保持Ⅴ类,2018年好转为Ⅳ类,是1998年建立滇池水质数据监测库3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2019年截至目前,滇池全湖水质类别仍保持Ⅳ类,达到国家和省的考核要求。

目前,昆明市河长制在范围上,推广到全市域的河(渠)湖库;在内容上,已转变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全面综合治理;在体系上,形成了“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在格局上,实现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市上下正着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内涵由单纯治河治水向整体优化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河长制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治理升华,推动河长制工作范围由河道单线作战向区域联合作战拓展,推动河长制工作方式由事后末端处理向事前源头控制延伸,推动河长制工作监督由单一监督向多重监督改进,推动河(渠)湖库保护治理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共治转化。

列入国考12条河道达到“十三五”规划水质目标要求

昆明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建设,全市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河长不仅要管好河(渠)湖库综合治理,还要督促流域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

当前,通过党政“一把手”抓实责任,层层压实任务,已让河湖治理工作从原先的被动执行转变为现在的主抓落实,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河长制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科学治水成效显著,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被省级考评为优秀。据环保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滇池草海水质为Ⅳ类,滇池外海水质为Ⅴ类,全湖水质保持Ⅳ类,水质状况由重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阳宗海水质为Ⅲ类;1至10月,35条入滇河流中,27个入湖断面水质达标,综合达标率为81.8%,Ⅰ类至Ⅲ类河道17条,占51.5%。列入国家考核的12条河道全部达到国家“十三五”规划水质目标要求,全市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线督促落实河长制做到“有名、有实”

“滇池清,昆明兴”,治好滇池水,是谱写好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大文章的关键。昆明市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城市治理体系中,积极构建适合昆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河长制法规体系。先后出台了包括《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在内的一批涉及河道治理保护,推动河长制工作长效稳步运行的法律法规,让昆明市深化河长制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也让我市深化河长制工作在长效化、体系化道路上逐步完善。

昆明市注重形成河长制系统治理模式,率先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别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全面建成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分别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村(社区)设河长、村小组专管员。建立三级督查督导制度,昆明市全面建成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三级督查督导制度。各级由党委副书记任总督察,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察,人大、政协分别成立河长制督察组;各级党委政府成立河(渠)湖库保护治理日常工作专项督察组。

各级河长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作用,通过常态化巡河、召开协调会议等,及时发现问题,一线督促落实,做到了河长制“有名、有实”。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滇池流域市级河长累计巡河9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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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瀑布公园。记者刘凯达摄

“互联网+”让河道治理更“智慧”

在信息化的浪潮中,昆明市积极运用“互联网+”,探索智慧化手段与深化河长制工作相结合,让河道治理、监管多了些“智慧”,提高了河长制工作效率,促进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

当前,全市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接入、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的原则,已建设全市河湖管理大数据信息平台和河湖管理信息系统,使治水成效、监督成果、水质现状等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反映。现昆明市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系统用户主要包含了市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各有关责任单位、督察督导组以及社会公众等用户群体。利用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覆盖昆明市的河长制工作的网络化、数字化管理和综合应用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河长制各项工作信息化管理。

河长一张图整合了公示牌、水质站、水文站、排污口、取水口分布信息,实时在线显示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数据。公众版App与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整合,公众一旦发现河道污染、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可随手拍,上传图片、文字描述,直接向区域河长进行举报,由数字城管的网格监督员直接现场处理,提升了滇池保护治理的信息化水平。

同时,昆明市为加强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在滇池流域河道行政交界断面建成63个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在螳螂川-普渡河、牛栏江流域的行政交界断面及重要支流又分别建成了15个和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目前,正在开展小江流域及南盘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水质自动站的建立为及时掌握水质数据,厘清属地责任,系统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全域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做到全市河道行政交界断面及主要支流入河口水质自动站全覆盖,并逐步推进流域外水质水量监测站网建设。依托于监测网络与大数据整合,建立起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动态化、精确化、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全市深化河长制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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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滇池水质持续向好。新华社

全民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

滇池保护治理人人有责。昆明市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全民参与中,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河长制。昆明市的36位市级河长在《昆明日报》上率先公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采用广播、电视、纸媒、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对各级河长进行公示。

全市共竖立2872块河长公示牌,公示公告各级河长设置情况,标明水系图、河长职责、河(渠)湖库概括、管护目标、河长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积极倡导市民加入河长制建设,以试点“市民河长”“企业河长”“学生河长”“关爱河湖志愿者”为主线开展了系列活动和滇池保护治理宣传月系列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参与度,组织滇池阳光艺术团深入社区、工厂、广场、农村、学校等进行宣传巡演,全面宣传了河湖治理保护的必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近年来,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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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房河广福桥段水质清澈。记者刘凯达摄

通过河湖“清四乱”精准治污

在长期的滇池流域保护治理工作中,昆明市已在创新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思路,探索有效可行的新举措方面有了许多新体会、新经验。

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六大任务,确保河湖保护治理取得实效,将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纳入城市治理体系中、纳入全民参与中。在工作内涵上,由单纯治河治水向整体优化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在工作理念上,由管理向治理升华;在工作范围上,由河道单线作战向区域联合作战拓展;在工作方式上,由事后末端处理向事前源头控制延伸;在工作监督上,由单一监督向多重监督改进;在工作机制上,由政府保护治理为主向社会共治转化。通过 “三个纳入”和“六个转变”,使全市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可喜实效。

治水需先治污。昆明市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水质提升和污染物削减双目标为导向,实施精准治污。针对各类污染源,明确相应的工程及生物治理措施,明确各辖区政府年度削减任务,实现“源头—沿程—末端—湖内”全过程量化与精细化治理。

与此同时,昆明市全面开展“清四乱”行动,改善河湖脏乱面貌。通过河湖“清四乱”行动共排查出“四乱”问题488个,其中:乱占问题124个、乱堆问题108个、乱建问题219个、其他违法违规问题37个。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投入整改资金4919万元,共清理河道9425.8千米,清理垃圾4.8万余吨,拆除违规建筑物24.61万余平方米,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清理销号,销号率达到100%。

为扩大“清四乱”专项工作知晓度,市河长办还联合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市民河长、企业河长及市级相关执法部门对滇池流域、阳宗海流域河湖“清四乱”专项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四乱”问题开展暗访检查,确保“四乱”问题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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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河长清理大观河沿岸垃圾。记者杜文蕾摄

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创新推广到滇池流域外

为强化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落实滇池流域河道保护治理主体责任,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昆明市2017年在滇池流域建立了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倒逼属地政府抓好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今年,又将创新实施的河道生态补偿机制推广到滇池流域外的牛栏江、普渡河流域,建立了水质监测体系,出台了《牛栏江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螳螂川—普渡河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并已开始收缴生态补偿金,将为打好保护治理攻坚战注入坚定的支持力。

在阳宗海流域创新示范“党建+河长制”双推进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党建与河长制“双提升”。《关于推进基层党建与河(湖)长制“双提升”工作的意见》的印发,依托“四级河(湖)长五级治理”体系建立“党建+河长制”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将开展以河(湖)治理保护为主题的教育及深化以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对基层党员和河(湖)长的培训,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提质增效。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滇池流域保护治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未来,昆明市将积极推进“三个纳入”,切实增强河长制工作系统性协同性,并加快实现“六个转变”,着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筑起坚强的绿色生态保障。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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