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传达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有关文件精神,并对改革工作提出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工作分管领导、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局及执法大队、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中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改革,目的是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重点在于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把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来推进、来落实,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是要严肃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经、保密等各项纪律,涉及机构编制人员调整的,要按照组织人事纪律和市生态环境局干部管理要求抓好落实; 三是要紧盯2021年执法目标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按进度推进执法工作,统筹抓好案件办理、隐患和问题整改、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