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同志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今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和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创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通报相关情况(摄制: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21起,罚款3.64亿元。办理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拘留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129起,其中责令38家企业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 创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020年12月份至今,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目前已开展了9批次,覆盖全省15个州市(德宏州因疫情防控未实施)。共出动人员超过92000人次,共检查各类对象超过23000家,发现问题总数近47000,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近2500家。 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查处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83件,罚款265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个。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对124家“三磷”企业开展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推动长江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督办189次,有效促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专项问题整治,推进238个饮用水水源地522个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我省纳入双随机监管污染源总数为10711家,全省共执行污染源双随机监管9699次。实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省共有116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监管2806次,发现环境问题158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7件。针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涉嫌环境违法但为非主观故意排污并主动报告、未造成污染环境后果的企业采取审慎处罚措施,减免处罚52次。执法机构通过电话、网络服务企业3131家次,现场帮扶3505家次。 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同志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负责同志主持。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