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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6-21 19:26:28

6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出席发布会介绍《排头兵规划》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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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兰骏: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2022年5月11日,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排头兵规划》),下面我就《排头兵规划》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背景和意义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经过不懈努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绿美云南建设全面开启,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牢固,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绿色底色更加浓厚。但对标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我省在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亟需立足差距补短板、倒排时间抢进度,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取得更新进展、更大突破。

《排头兵规划》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明确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全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

(一)主要目标

按照《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要求,《排头兵规划》进一步细化,提出:“十四五”时期,我省要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以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推动实现绿美云南建设取得新成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达到新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新巩固、生态文明制度实现新突破、生态价值观念实现新提升共六个方面的主要目标,设置了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低碳生活4大类别共23项具体指标。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资源节约利用为源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以绿色低碳能源为支撑,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开展城乡绿美行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根据云南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条件,围绕规划目标提出了我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任务。

第一方面是,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围绕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二方面是,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围绕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环境责任目标的硬约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突出重点实施一批标志性战役,提升固废危废风险管控处置水平。

第三方面是,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政策制度,营造全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彰显云南生物多样性优势。

第四方面是,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围绕全面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广泛推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强化生物安全保障,增强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增值生态资产,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

第五方面是,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围绕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彰显云南特色的新时代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力量,打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思想基础。

第六方面是,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四、特点亮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结合云南实际,完善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任务框架。《排头兵规划》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的基础上,增设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篇章,既突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又聚焦云南排头兵建设重点任务,凸显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点和亮点。

三是合理设置目标指标。认真分析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特色优势、短板弱项,结合现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指标体系,遵循保证指标数据可获取、可监测、可考核的原则,选取能表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成效的通用指标、定量指标,有针对性地细化提出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低碳生活4大类23项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主要目标指标。

四是注重创先争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坚持对标国内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树立新标杆,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任务,有助于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高原湖泊治理等一批典型模式,确保排头兵建设落地见效,有效推动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出新出彩”,努力推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活实践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排头兵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细。

人民网记者:请问《排头兵规划》中对云南省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做出了哪些部署?谢谢。

兰骏: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新闻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支持。

“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省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排头兵规划》提出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就是要围绕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巩固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着力解决我省在污染防治攻坚中的差距和不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突破。

一是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

二是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强“三水”统筹,也就是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稳步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以革命性举措抓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深入推进长江流域(云南段)、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珠江流域(云南段)等重点流域保护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各类开发区、化工园区、“三磷”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三是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金属和尾矿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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