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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召开《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1 19:12:35

8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发布新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汪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安荣,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王萍,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兴原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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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马永福: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背景情况

2018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间,我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8个标志性战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6%,细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提升到89.6%,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3%;泸沽湖(云南部分)被生态环境部评为首批全国8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之一;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继续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接力攻坚、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2021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指导全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云南省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弱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思路和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坚决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到“深入”,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需要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继续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为中心,集中力量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重点突破、统筹推进,采取系列务实举措,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五是坚持系统治理、协同增效,统筹推进减污降碳,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生态保护、自然修复,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六是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加大政策、技术、管理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任务,地级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1%,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位于全国前列,绿美云南建设成效显著,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在总结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十四五”新任务新要求,提出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

(一)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大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以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重点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二)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

(三)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坚持“退、减、调、治、管”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流域环湖截污治污,从源头抓起,用治本之策,抓好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

(四)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加强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

(五)深入打好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强化珠江流域总磷超标治理,持续推进涉重工业集中片区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六)深入打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流域产业准入和空间管控,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已退出和废弃矿山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沿河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干支流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七)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突出问题导向和精准治污,坚持流域综合治理和“一河(湖)一策”精准治理相结合,科学编制实施劣Ⅴ类水体断面整治方案,开展劣Ⅴ类国控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建立水环境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八)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九)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开展城市(县城)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完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

在重点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的同时,统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抓好新污染物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地下水防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开展核与辐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体系,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及监测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主要特点

(一)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二)与云南实际相结合。针对云南亮点是气、焦点是水、难点是土的实际,提出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等10个标志性战役,集中力量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合理设置目标指标。在落实国家下达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实施意见》与《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省级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协同增效。

(四)强化组织实施。为确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围绕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宣传引导、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同步细化印发了措施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绿美云南作贡献!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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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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