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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因云南昭通市永固水泥环境问题县环保局长等3人被问责

来源:水泥人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7-05 09:29:41

7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要闻"云南通报11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其中提到昭通市绥江县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兰池矿山噪音、粉尘污染及安全隐患问题。给予绥江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与平诫勉问责;给予新滩镇党委副书记陈兵、新滩镇政府副镇长杨劲松通报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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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绥江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投诉“绥江县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兰池矿山,与周边8户群众的房屋直线距离仅有约80米,矿山放炮作业灰尘、噪音较大,甚至凌晨作业,影响了周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也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立即责成县安监局牵头,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商科局和新滩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实地勘察并做出相应处理。

经核查,信访中提到的矿山采区东面目测150米左右处有两户民房,西面目测约300米处有一村寨(约10户民房)。

破碎生产车间为开敞式,其东面有厂区围墙,距离破碎机100米左右可听见声音,5月份有5天因更换破碎机锤头工作至夜里2点左右;矿山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从生产车间至村庄400米路段晴天扬尘较大。

为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出了处理决定:

县安监局责令矿山对其作业场所、破碎系统和运输系统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县环保局对该矿山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实施行政处罚4万元,并责令其编制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目前,该厂正按照整改方案逐项推进。

与此同时,县人民政府对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信商科局、县国土局、新滩镇人民政府和绥江县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等11人进行了约谈;县监察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责成责任单位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此信访件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下沉督察昭通期间交办绥江县的唯一信访件。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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