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方雄对《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并与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白云辉、法规宣教处处长陈丽共同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陈丽主持,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参加发布会。 图文实录 陈丽: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前不久,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宣传、贯彻实施好《条例》,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有关情况。 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坐的是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方雄先生,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白云辉先生。今天来到发布会现场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首先请方雄副巡视员介绍《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情况。 有请。 方雄: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对参加今天会议的省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同志们、朋友们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依法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为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宣传和贯彻实施好《条例》,省生态环境厅今天举行《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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