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08年该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全市法院积极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共审理各类涉环保案件168件。 据了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2014年之前称环境保护庭)是中国较早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之一。截至2018年12月20日,审判庭共审理各类涉环保案件168件,其中民事案件74件(含公益诉讼案件9件)、刑事案件87件、行政案件5件、执行案件两件。 所审理的环境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滥伐林木罪等案件类型。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资源类买卖、承包、联营等合同纠纷。所审理的行政案件类型主要为行政不作为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过去10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采矿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在全国首创“异地补植”模式以达到生态环境总量平衡;推动成立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解决环境诉讼鉴定难题;设立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建成独具昆明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充分利用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对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