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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排义务首获司法认定,油气行业气候行动转折点已来

来源:美国环保协会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6-03 19:31:18

近日,荷兰海牙地方法院裁定,壳牌集团必须到2030年腰斩其碳排放。法院强制要求石油企业遵守《巴黎协定》减少碳排放的裁定在全球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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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先河的诉讼

2021年5月26日,荷兰海牙地方法院判决壳牌到2030年必须将二氧化碳排放量从此前的减排20%提高到45%(在2019年基础上),称这对于《巴黎协定》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1.5摄氏度的目标非常必要。该裁决适用于壳牌公司运营产生的排放,以及使用其销售的能源产品产生的排放。

虽然壳牌已经表示会对上述判决作出上诉,但众多环保专业人士认为,此判决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转折点”:这是全球首次有司法机关判定大型污染企业需遵守《巴黎协定》气候目标要求,并制定更为积极的气候目标,以承担更多的气候变化义务。此前,有不少法律人士质疑《巴黎协定》是否可以成为判决依据——该协定的缔约方是各国政府,而不是企业。

从结果来看,该判决不仅在荷兰境内有效,同时要求壳牌在海外活动过程中承担同样的责任。这或许会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司法机关要求大型公司承担气候变化责任的依据,也有可能会对其他大型污染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并迫使这些企业采取更为积极的气候措施。

2019年4月,七个国际环保组织代表17200名荷兰公民提起该诉讼。彼时,法院在给壳牌的传票上称其商业模式“危及人权和生命”,并给《巴黎协定》的控温目标带来威胁。尽管壳牌已经设定了2050的净零目标(该目标参考年为2016年),但是法院称壳牌的目标“不够具体”且充满“条件”。

知名评级机构碳信息披露项目CDP的一份报告显示,壳牌是全球第九大温室气体排放公司,其全公司温室气体排放占到全球的1.67%。这使得壳牌成为欧洲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公司,而上述判决也在欧盟已经承诺2050年实现碳中和大陆的背景下而备受关注。

股东和投资人的转向

就在壳牌事件的判决结果出炉的同一天,两个美国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龙——的“金主”,都表态支持气候变化和碳减排:埃克森美孚的股东在围绕公司业务方向争论数月后,选举了两名气候活动人士进入董事会;雪佛龙的投资者投票支持了一项削减客户排放的提议。

据上述CDP报告,在全球企业范围内,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龙全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为第5位和第12位,分别占总排放量的1.98%和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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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两家石油巨头的股东和投资者不满于其当前滞后的气候政策,因此释放出了明确支持气候变化和碳减排行动的信号。

此前,很多上市公司在制定气候目标时都担心由股东和投资者带来的阻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出于利益的考量,投资者和股东并没有那么容易接受企业改变既定投资策略。

已经到来的“未来”

从2020年初开始,全球各石油巨头相继公布了气候目标,但极少公布减排路径等实施细节,目标中承诺的行动进展缓慢,或不可核查,针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和进展也低于承诺目标,让很多环保人士怀疑石油企业的减排诚意。

现在,壳牌事件,以及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龙的行动为全球主要石油企业敲响了警钟:巨头们不应再忽视自己在应对气候变化中能够扮演关键角色这一事实。

在全球气候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石油企业仅仅提出企业范围的气候目标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需要将自己的目标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保持一致——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问题,未来高排放企业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需要更多地考虑自身减排目标与各国乃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一致性。特别是,高排放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其气候目标也应当更为积极。

油气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转折点已经到来!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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