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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推动“一带一路”ESG投资主流化发展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作者:王遥 施懿宸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26 16:21:33

“一带一路”倡议被提出和实施以来,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大力推动了各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截至2019年4月, “一带一路”的建设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中国已累计同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174份政府间合作文件。显然,“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投资项目机会,但同时,除了面对不同国家的政治和监管风险、法律法规风险、建设风险以外,“一带一路”投资还面临着越来越难以忽视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为此,共建“一带一路”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其中,且必须在投资的过程中高度关注东道国环境和社会因素,这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投资理念不谋而合。

一、践行ESG理念共建“一带一路”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是三个基于价值的评估因素,即评估企业业务和投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对社会的影响,以及公司治理是否完善;而将这三个因素整合,即为 ESG 投资理念。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应践行ESG投资理念,为推进“一带一路”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首先,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环境和资源可持续

ESG投资理念首先倡导将“环境”因素纳入到投资决策之中。“一带一路”沿线中的陆地区域主要包括广大中亚地区和东南亚各国。中亚区域多是沙漠、荒漠,绿色植被非常少,严重缺乏水资源,环境承载力非常脆弱;而东南亚地区的生态压力也非常大,无节制的商业开发和快速的工业化,使热带雨林的面积快速缩小,各种污染也日益加剧。发展绿色经济成为各国发展的重要理念。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西亚、北非、东南亚国家联盟和南亚的斯里兰卡等国,沿岸工厂大量向海洋排污,海洋资源受到严重损害,沿线国家脆弱的生态环境难以承受带来污染的大型工程投资。重视海洋生态、发展沿海地区的蓝色经济也开始受到各国普遍重视。因此,践行ESG投资理念,在投资过程中关注东道国的环境和气候影响,将有利于沿线各国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可持续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社会文化习俗等差异很大,从宏观指导激励政策,到语言沟通禁忌等,都将对投资形成影响,这对于“走出去”的企业是很大的挑战。譬如中亚国家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是不排除个别国家发生骚乱事件的可能性。各国政策也时有变化,在文化方面呈现出融合和多元性的特点,地方差异较大。东南亚各国中政治文化制度不尽相同,民主程度参差不齐,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共存;西亚地区复杂的民族渊源、浓厚的宗教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地方特点。各国的差异性对“走出去”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预测、用工管理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及时准确地把握各国社会文化特点,很容易导致投资偏离,甚至激化与当地人民的矛盾。因此,践行ESG投资理念,在投资过程中充分关注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特点,是非常必要的。

最后,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可持续

ESG投资理念并非摒弃投资的经济效益。ESG投资理念要助力形成可持续的投资状态,是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要素纳入到传统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之中,并在定价过程中充分考量项目的相关风险,通过对信用意愿、信用品质、信用能力的识别,构建更全面的投资指导原则和管理路径。事实上,大量的学术研究已经证明,在投资决策中纳入ESG因素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绩效,降低投资风险。为此ESG投资理念不仅仅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也将表现在经济效益上。践行ESG投资理念,短期内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协调与当地的关系,从长期来看,是对“一带一路”国家绿色稳健投资的有力保障。

二、“一带一路”ESG投资的主要障碍

(一)形成ESG发展共识的基础薄弱

推动“一带一路”ESG投资主流化,需要在沿线各国达成广泛共识,但当前沿线各国发展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对各国形成ESG投资共识产生了负面影响。一方面,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各国国内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下,沿线发展中国家从原有的粗放式、低密度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化、绿色化发展转型,但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理念、方式和路径转变相对滞后,对先进的ESG投资理念尚难以形成共识。与此同时,在日益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孤立主义与全球化间矛盾,带来全球政治局势不稳定,使沿线各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处于一定程度的不稳定状态。此外,沿线国家普遍面临“贫富差距”,受教育水平,文化差异和壁垒等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对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依循同一理念造成了相当程度的阻碍。

(二)各方支持ESG投资政策的基础参差不齐

由于发展阶段、经济结构、法律体系、监管体系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鼓励ESG投资的政策基础也不尽相同,如意大利、卢森堡、瑞士等欧盟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的意识十分强烈,ESG投资理念起步较早,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成熟,信息披露要求较高。例如,欧盟“推进企业责任的欧洲环境”绿皮书对企业在环境、社会和经济三方面提出明确的行动要求,而这也将影响到欧洲投资者在共建“一带一路”时具有较强的ESG意识。新加披、巴西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在本地上市的公司开展ESG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采取了“不披露就解释”的原则,但对于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并未有绿色投资的具体规定。中国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主力,尚未出台官方的鼓励“一带一路”ESG投资的相关文件,ESG投资理念对于国有大型银行、开发银行和央企、国企来说,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而对于绝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ESG发展都尚在起步阶段,甚至很多国家仍然处在粗放型经济发展阶段,缺乏ESG投资的政策框架和操作指南。

(三)缺乏ESG投资的投资者教育,投资者较少能够具备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辨识能力

尽管绿色金融快速发展,但大多数“一带一路”投资者并未充分意识到ESG投资的长远价值。一方面,ESG投资缺乏广泛的宣传普及,投资者缺乏相关ESG投资案例的教育和引导。很多投资者将社会责任视为付出成本,将其与传统投资策略放在对立面,未能真正理解ESG投资的正向意义。另一方面,大多投资者缺乏相应的ESG投资方法学,对环境、社会风险的辨识能力不足,不知道如何获取“一带一路”投资中的ESG信息,也难以对ESG数据进行有效使用和解读,进而阻碍了投资者开展ESG投资。

(四)缺乏ESG投资的标准规范和分析工具,难以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合理有效定价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到大量的投资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如何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阶段,将ESG因素纳入其中,至少面临两个难点:一是缺乏标准规范。目前“一带一路”国家并没有对绿色基础设施达成统一的认证评估标准与行业规范。由于各国的发展阶段不一致,客观上不同国家绿色技术标准也有一定差别。由于缺乏行业基准,利益相关方无法衡量项目的服务表现与投资潜力。二是缺乏辨识能力和分析工具。在开展“一带一路”投资的过程中,多数投资者仅关注项目的经济效益,忽略了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对项目投资过程中潜存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也缺乏辨识能力。即使一些投资者意识到相关风险,但缺乏判断相关风险的分析工具,无法在金融定价中将环境和社会相关的风险和收益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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