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绿色金融

旗下栏目: 循环经济 清洁能源 绿色金融

政策市场环境不断向好 为绿色债铺平道路

来源:绿金会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28 11:13:27

今年上半年,绿色债券发行和交易都取得好的成绩,这离不开越来越好的政策鼓励和市场环境。

“绿色”界定标准更权威详细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政策框架,明确了各任务板块及各部门职责。此后,天津、湖南、重庆、江西、浙江等多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案也在加速落地,加大补偿力度、完善补偿机制,全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铺开。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绿色”的界定和判断提供了更加权威、详细的标准。

我们认为,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各部门、各层级密切配合已成为生态保护的新常态。九部门联合制定的《行动计划》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再加码。通过完善资源开发补偿制度、水权配置、碳排放权抵消配置等制度建设,健全交易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来推动政府和企业履行生态保护责任,将有效推动环境外部性内生化,提高企业环境污染成本,同时将加强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管意识。此外,《行动计划》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将有助于拓宽绿色产业的融资渠道,引导资金加快流入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绿色转型。而七部委联合出台《目录》,明确了绿色产业范畴和类型,建立了绿色项目的分类标准体系。《目录》将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发展大潮中发挥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预计未来各地将以《目录》为绿色项目判别依据,并根据各自领域、区域发展重点,陆续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激励扶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绿色金融多头并进重点突出

随着我国绿色金融的不断发展,绿色支持政策不断衍生传导,绿色金融呈现出多头并进、重点突出、国内国际互相融合进步的局势。在绿色金融补贴方面,2019年1月8日,广州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完善对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平台新发行债券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发行债券的补贴机制。在政府绿色规划方面,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广州、澳门、深圳、珠海等城市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特色绿色金融服务业。在与世界交流互通方面,3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上正式启动“绿色固定收益产品信息通”,将通过卢交所官方网站展示深交所绿色公司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深交所绿色固定收益产品的国际影响力,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绿色产品服务双向互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召开之际举行绿色债券信息通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签署仪式,正式启动绿色债券东向展示,即卢交所挂牌的绿色债券信息将在上交所网站展示(东向展示),这将为中国投资者获取卢交所挂牌的绿色债券信息提供高效透明的渠道,为中国投资者配置优质的国际绿色资产提供便利。

我们认为,我国绿色金融仍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我国绿色金融配套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继续向纵深推进,绿色金融将不断开花结果。目前来看,各地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支持依旧强劲,补贴力度不断加码。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金融资产总量较大、金融资源配置能力较强、金融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的经济区域。同时,香港具有全球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而绿色金融是目前全球关注度不断提高的新领域。三地有着各自的优势和广阔的合作空间,具备引领全国乃至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潜力。另外,世界绿色金融发展离不开中国,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也离不开世界,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措施和机制的推出,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趋势加快,人民币资产国际吸引力不断增强,中国已经成为国际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规模都位于国际前列。因此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互联互通,既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又有利于拓宽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的国际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有望落地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也是履行社会责任,满足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需要。2019年1月21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在北京联合主办了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第五次工作会议。同日,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编制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科创板上市和监管要求,并对ESG(即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相关信息作出强制披露要求。5月17日,香港交易所发布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有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该咨询文件对在港上市企业发布的ESG报告执行情况进行检讨,就董事会ESG管治、ESG汇报原则和范围提出强制性披露建议,并分别从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修订了多项关键披露指标,强调重要性评估和量化信息披露原则,以期全面提升香港上市公司ESG报告的合规标准。

对此,我们认为,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有助于解决绿色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绿色金融产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从而帮助金融机构识别、量化和规避各类与环境相关的风险,提高抵御风险能力,进而提升金融系统的稳健性。金融机构披露自身所持有资产的绿色程度和环境影响,在倒逼自身向“绿色”转型的同时,也将间接促进实体企业披露环境信息。随着绿色投资理念在资本市场的深入推广,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企业的ESG表现,对ESG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目前大部分国家采取法律法规、交易所上市规则、“不遵守即解释”原则以及自愿披露指引等进行ESG信息披露,强制信息披露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国内相关政策制度和ESG评级体系的不断完善,未来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标准将继续向国际标准看齐,监管力度也将逐步加强。

垃圾分类为绿色产业发展再加砝码

上海垃圾分类立法及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启动也将为绿色产业发展再加一个筹码。2月19日,上海公布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严格实施垃圾分类。2月21日,住建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要求自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5月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对此,我们认为,随着“无废城市”的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废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细分领域将迎来高速发展,并产生大量的投融资需求,这些领域也是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领域。绿色金融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融资工具选择,将资金配置到以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体的城市建设、低碳绿色的实体经济和产业中。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编辑:小虫)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