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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研究报告》: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中深圳和广州的定位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25 12:31:46

2017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确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发展战略。大湾区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为此,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委托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组织开展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研究工作,旨在研究如何充分发挥粤港澳地区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优势,从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出发,统筹谋划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的战略重点,以更好地引导和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并以花都区为具体个案,探索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发展之路。

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应找准绿色金融合作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把发展需要与现实能力、长远目标与近期工作统筹起来通盘考虑,统筹考虑鼓励业务创新与有效防范风险,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立足国情与引领国际,努力构建更具可操作性、高效的绿色金融合作长效机制。在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中,深圳应发挥“绿色金融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广州应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作用。

一、深圳市的“创新”功能定位

深圳38年的发展已确定了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地位,并在“十三五”规划中定位为“构建国际化的金融创新中心”。深圳同时也是 “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的重要成员之一,在大力推动包括绿色金融和影响力金融的社会责任金融。深圳在大湾区中具有独特区位优势,地理位置毗邻香港,形成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对接深圳高科技产业的“金融+科技”模式,这是湾区经济的重要特色,可对标旧金山湾区的硅谷。深港通过便利的基础设施连接成为一个生活圈,每天通关的香港人中70-80%的目的地都是深圳。另外,深港紧密合作进一步辐射和带动了东莞、惠州以及其它城市,形成更大的都市圈。深圳的技术创新优势也可辐射到其他城市。深圳也是大湾区内除香港以外唯一拥有证券交易市场的城市,是联系广州与香港、乃至整个广东与香港的重要结点。因此,建议把深圳打造成大湾区的绿色金融重要联络结点城市,建设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基地、绿色技术投资示范中心和社会责任投资基地,具体功能设计如下:

1.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基地

未来金融竞争和发展,金融科技将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作为大湾区核心城市的深圳,金融与科技产业集聚,具备发展金融科技的优越条件。深圳拥有平安集团、招商局集团(金融板块)等本地企业,集聚了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和有影响的投资与资产管理机构,拥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深圳拥有大量科技创新企业,华为、以及中国的互联网巨头BAT(百度、阿里、腾讯)均已经将总部或部分部门落户深圳。此外,深港在金融科技上的合作加深。2017年,深港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集聚国际创新资源,重点发展金融科技、生物医药、AI、智慧城市等产业,可充分发挥深圳创新驱动的先发优势,以及香港的国际化金融服务和制度优势,推动金融科技引导的金融业态变革。目前,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在数字货币研究、监管科技、量化投资平台、网络安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已经表现出了极大的领先优势,未来中国的数字货币营运机构也极有可能落户深圳。大湾区基于自身的产业结构和技术优势,可积极利用深圳金融科技龙头企业、香港金融制度优势、创新人才优势,聚焦金融科技创新。因此,应发挥深圳金融科技创新能力优势,借助深圳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的契机,在深圳成立全国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基地,吸纳全球各地绿色金融人才,组成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科技队伍,推进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金融科技领域的先行探索,促进绿色Fintech高速发展。

2. 绿色技术创新融资示范中心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湾区绿色发展,要解决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和转移的问题,融资是关键。深圳集聚了大批高端科技产业,可在此基础上,构建以绿色技术为核心的创新资源平台,吸引一批世界领先绿色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进一步落户深圳,形成世界顶级的绿色技术研发、展示与应用的平台,并吸引一批绿色技术领域的天使、VC和PE 投资基金落户,同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共同出资,组建大湾区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培育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的实力型企业做大做强,绿色技术投资集群得以形成。投资集群效应也将对大湾区的产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大量绿色资本集聚将进一步辐射绿色技术的上下游产业链,最终实现经济绿色化的跨越式发展。因此,要将深圳打造为大湾区的绿色技术创新融资示范中心,推动国内外领先绿色技术企业、高端科研院所、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在深圳的落地和集聚,打造全国乃至全世界绿色领先技术高地和绿色科技人才洼地。政府支持设立绿色技术与金融支持平台,集聚全球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要素,创新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新机制,促进绿色科技与绿色金融的对接,提供从研发、转化到产业化“一站式”服务,实现群体技术产业化。

3. 社会影响力投资中心

“社会影响力投资”这一创新的投资理念倡导资本通过有经济效益的投资来做公益,达到可衡量的社会影响及商业回报。不同于只追求财务回报的传统投资,社会影响力投资具有双重目的:一是经济效益,获取一定的财务回报;二是社会效益,即投资有利于缓解特定社会问题。相比于传统的公益捐助模式,社会影响力投资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将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反复再投资,形成更加有生命力的可持续的公益开展方式。其关注的重点领域是教育、健康、环境、养老、公共安全和反贫困等,将优先支持为这些领域公共服务体系提供解决方案的社会创新型企业。深圳市多年来对社会影响力投资持续关注,不断探索,持续挖掘社会影响力投资的先天优势,努力打造社会影响力投资产业发展高地。因此,要在现有基础上,将深圳打造为大湾区社会责任投资中心,推动开展具有商业回报和社会价值回报的投资模式;并利用深港通渠道,推动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投资,进一步研发绿色/ESG跨境ETF等绿色金融产品,跨境ETF的出现能够增加券商的投资机会与套利机会;但目前跨境ETF产品交易存在一些监管障碍,主要问题在于在国际上可以作为现金结算也可以做实物结算,而大陆只能实物结算,两地的交易时间还不一致,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二、广州市的“试验”功能定位

广州市作为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在经济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产业偏重于贸易和传统产业,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广州区位优势明显,历来是中国的南大门,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同时还是国家的重要枢纽,能够在“4小时航程”辐射全国主要的经济区,并直接覆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组成的东盟全境。2017年6月,广州成为五个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毋庸置疑,在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中,广州作为“双核之一”,要通过绿色金融政策突破和创新,积累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并充分发挥大湾区核心增长极作用,强化粤港澳地区的“超级联络人”地位,进一步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的形成,进而推动整个大湾区建设国家绿色金融示范湾区。具体功能设计如下:

1.绿色金融政策创新试验区

广州要率先构建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包括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构建绿色产业改造升级的金融服务机构、构建绿色金融风险化解机制等。这一构建过程需要有切实可行的试验区政策突破。一是应形成有效的省、市级层面的绿色金融协调机制,加强对绿色金融试验区开发建设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对绿色金融试验区建设的支持,解决绿色金融试验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加大对绿色金融试验区的货币政策激励。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适当安排一定数额的绿色金融再贷款额度,委托银行机构对试验区内绿色产业进行信贷支持。适当安排再贴现专项制度,定向用于试验区中小微企业签发、收受的绿色票据以及金融机构承兑、持有的绿色票据办理再贴现。三是加大对绿色金融试验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如省财政将来源于试验区的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基数部分以专项补助形式返还,专项用于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试验区上缴省金融保险增值税超出基数部分,按超出基数的50%安排省级专项补助,专项用于试验区的建设。

2. 绿色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以服务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为基础,在试验区成立集资产交易、行业管理、行政管理、企业服务、数据管理应用、基金管理和其它投融资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绿色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首先,以绿色标准开发为先导,识别标定绿色债权(或收益权)资产与绿色产权资产。进而,利用高效云平台系统对上述资产进行管理,建立绿色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实现绿色债权资产与绿色产权资产规范交易。在资管与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海量数据反馈到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大数据系统,从而服务于金融风控、项目投资、购售电、碳排权放交易、资产定价、能源互联网等。同时借助媒体平台建立绿色投资者网络,同步导入交易所会员,成为绿色金融资产交易的买方。此外,协同媒体平台亦建立绿色双创服务平台,引导绿色投资者开展绿色早期项目投资,并形成新的绿色股权资产。

3. 绿色金融园区示范中心

在试验区设立“绿色金融园区”(如花都区绿色金融街)类空间载体。先期设立绿色金融服务中心,进行企业咨询和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信息披露、大数据管理、价格指数管理等业务,择机引入大型国企、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战略性投资者,适时成立财务管理、园区管理等公司机构。资本运作领域前期主要为基金管理公司、资产交易中心,开展绿色股权投资、绿色基金并购、企业兼并、绿色私募股权或绿色资产交易等业务,择机引入大型国企、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共同促进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的落地,开展资本运作,实现盈利目标、打造完整绿色产业,随后退出。择机设立绿色担保基金、绿色风险补偿基金、绿色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

4. 绿色产融结合示范区

建议把广州打造成大湾区的绿色产业和金融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具体功能设计为:建设绿色金融支持的绿色产业园,对于环境效益较好、ESG表现优秀的绿色产业,给予入园政策优惠,尤其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发行等方面给予本地倾斜政策,吸引国内外先进绿色企业入驻,打造大湾区的绿色产业汇聚区,为绿色金融提供重点支持领域的优质绿色产业项目。

5. 环境金融试验区

一是建立环境权益期货交易所。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打造以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为基础交易品种的创新型环境权益期货交易所,开发多样化的环境金融衍生品交易。设置相关交易所,需要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各部委的协调统一,应给予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政策突破,从而取得进展。二是成立大湾区碳排放交易所联盟。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已有多年运行经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碳资产交易范围,联合深圳碳排放交易所,以及香港、澳门将来拟打造的碳排放相关交易所,组成大湾区碳排放交易所联盟,联盟的秘书处设在广州。

6. 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基地

当前,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伴随着人才瓶颈,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结构和企业需要大量的绿色金融人才。广州在教育方面具有相当优势,以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985”、“211”高校为主要的国内外知名大学都坐落广州市,广州包含了全省97%的国家重点学科、80%的高校、70%以上的科技人员和95%的博士,具有浓厚的科研氛围。广州可以通过聚集绿色金融相关人才以及专家学者组成固定学术研讨组织,对绿色金融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为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可行的指导意见。同时,在当地行业协会或学会组织下,开展定期绿色金融培训工作。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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