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四川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四川成都:2020年前建成投运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3 15:53:56

(二)新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

1.温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温江区金马镇,设计日转运能力500吨。该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底建成投运。(责任单位:温江区政府)

2.彭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彭州市天彭街道办事处,设计日转运能力400吨。该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彭州市政府)

3.邛崃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设计日转运能力100吨。该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投运。(责任单位:邛崃市政府)

4.成华区致力路垃圾转运站。位于成华区府青路街道办事处,设计日转运能力48吨。该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建成投运。(责任单位:成华区政府)

(三)统筹建设大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

1.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期)。位于龙泉驿区洛带镇,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300吨。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投运,主要承担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龙泉驿区政府)

2.加快编制《成都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批。(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3.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推进郊区市县1-2座大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属地区(市)县政府]

(四)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成都中心城区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收集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启动,2018年10月全面完成,实现9万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五)建设垃圾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成都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项目垃圾清运数字化管理系统。该项目于2016年2月启动建设,2017年12月建成投运,平台功能主要是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管信息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三、进一步加快重点流域、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加快推动沱江流域和岷江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生活垃圾焚烧率,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系统。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示精神,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完成。有关区(市)县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统筹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涉及环卫设施“邻避”类项目的区(市)县,要由政府分管领导全程统筹,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邻避”事件应急预案,分节点推进建设工作,同时做好民意疏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控涉稳风险,做到维护稳定和项目落地两不误。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属地主体责任。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区(市)县政府、有关单位是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明确“任务书”、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考核,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到位,加强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服务、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等。

市城管委牵头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生活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实施,拟定设施建设推进计划,确定设施建设节点目标,督促检查考核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设施建设的投资管理和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管理,协调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协调项目业主单位申报项目核准审批等相关工作。

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业主单位申报电力上网审批和项目用气等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报建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和项目环保验收等工作。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