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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召开2019年排污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

来源: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5 2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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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为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巴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2019年排污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艳出席会议,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相关排污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参会企业开展了污染源自行监测业务指导。会议指出,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滞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履职尽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排污企业要深刻认识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环境保护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明确规定,企业作为自行监测主体,必须依法履责,严格按频次、按要求公开监测数据,并对监测结果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虚报、漏报或隐瞒不报。二要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排污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6月1日前,编制完成自行监测方案并报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初审,6月5日前,按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完成修改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备案,6月10日前,完成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上传监测共享平台。三要强化监督指导。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辖区发证企业联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行监测方案未完善,未通过审核、未录入自行监测数据的企业及时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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