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嘉陵江南充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暨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会。南充市副市长朱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南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部分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伟明根据已印发的《南充市嘉陵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安排。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吕兴伦通报了全市1—5月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市政府朱华副市长对以上两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在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一要加强领导,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有关县(市、区)要参照市上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二要落实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揽总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各相关县(市、区)和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好辖区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三要真查真治,严禁表面排查整治、敷衍排查整治,严禁数据造假。四要落实经费,市县两级财政要统筹安排专项行动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一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防控,狠抓秸秆禁烧,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要加强督查督办,市蓝天办和市生态环境局要深入一线督查、盯死看牢,加大案件查处、逗硬移送问责。三要约谈排位,继续对大气环境质量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周排位、周扣缴、月约谈”,定期在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多次约谈仍不降反升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一要实施专项整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联动机制,确保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对违法偷排、超标排污及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运用治污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三要强化督导考核。采取巡查、通报、预警、约谈等方式,强化对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的督导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