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生态环境局"四举措"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一是全面摸排,严格管理。对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行业自行委托监测情况进行全方位摸排,建立全县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台账,制定《关于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重点排污单位应自行委托监测的项目。 二是强化审核,规范管理。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监测质量控制程序、监测方案等进行审核,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规范化管理。 三是加强监督,把控关键。随机抽查部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现场采样、样品封存、样品分析等监测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按照不得低于20%比例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采取的样品进行平行分样和对比分析,有效促进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是压实责任,明确要求。按照"谁监测谁负责、谁委托谁把关"的原则,督促企业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环境监测服务,把好监测数据质量关;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督,对环境监测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同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发现的环境隐患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全县环境安全。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