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根据《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安排,9月2日至6日,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稽查组来乐开展2019年环境监察稽查暨执法检查。稽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我市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市级环境监察稽查、强化督查案件查处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稽查,期间还分组深入市中区、沙湾区、犍为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开展下沉稽查。 9月6日下午,稽查组召开环境监察稽查意见反馈会,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人及全市11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乐山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省环境监察执法局二级调研员何在勇反馈了稽查意见。稽查意见既充分肯定我市在央督省督案件整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又实事求是指出我市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保障、行政执法个案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宁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此次环境监察稽查是对乐山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综合会诊",稽查组指出的问题是精准、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市将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项逐条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结合稽查反馈意见和即将开展的市级环境监察稽查,继续深入查找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力度,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真正把稽查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上来。 会议最后,稽查组开设流动课堂,省环境监察执法局监察二科余文雯结合此次环境稽查,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裁量权使用、文书制作及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