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王国华率专家团队对大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了预审。预审组通过观看大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片、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现场考核示范点位、严格审查考核指标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大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预审,预审组认为:大邑县达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申报条件,满足示范县创建要求,同意按程序上报。 上午10时许,预审组到达大邑,并在县行政中心19楼会议室召开了预审工作见面会,县领导马良清、王谚、廖建云、晏渃海、马泽泉出席了会议。会上,预审组专家观看了大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题片,听取了创建工作专题汇报,并对预审工作提出要求。 副县长晏渃海代表县委、县政府作创建工作汇报。大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态作为立县之本,自2011年起连续九年坚持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5年位列成都市第1位,2016年大邑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列成都市第1位(2017年后未发布),先后获评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省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县。 汇报会后,预审组分组开展考核指标资料核查和示范点位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组先后前往天府花溪谷、道源圣城、斜源镇太平社区、大邑第四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王泗镇庙湾村等地对生态旅游(生态经济)、央督反馈问题整改、生态人居环境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产业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给予了高度评价。 (预审组在天府花溪谷景区核查生态旅游(生态经济)情况) (预审组核查央督问题整改情况) (预审组在斜源镇太平社区核查人居环境改善情况) (预审组核查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 (预审组在王泗镇庙湾村核查生态产业情况) 下午在县行政中心召开了预审意见通报会。会上,考核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认为大邑始终坚持走生态发展之路,投入力度大,治理决心强,生态和环境质量有了质的提升,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条件。 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王国华,对大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监测。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要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好转。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要对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强化各部门协同联动,认真总结,举一反三,不断完善细节。 受县委书记李燎,县委副书记、县长连华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良清代表县委、县政府作表态发言,我县将认真对照预审组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照单全收,狠抓整改落实,同时,以这次核查验收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作为准确把握、主动适应、有效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方面,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公园城市。 马良清表示,生态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大邑县将一如既往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巩固提高生态建设成果,让大邑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努力将生态打造成为大邑最靓丽的名片,把大邑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建设样板县。二是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经济推动有机结合起来,探索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发展之路。三是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全面提升生态水平,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着力打造“西岭雪山下的公园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