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兴伦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做好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召开的一次里程碑式的重要会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集中展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等方面取得的重大实践创新成果,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抓住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和根本,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指出:此次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四个方面,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最需要坚持与落实的制度、最需要建立与完善的制度,为我们加快健全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维护制度权威,争当制度表率,严格按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全面对接中省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改革要求,积极做好制度研究、制度创新、制度落实等工作,大力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