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 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19〕37 号)、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措施的函》( 德污防攻坚办〔2019〕21 号)和会商预判结果,按照《什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 年修订)要求,我市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 22:00 从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 II 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特此通告 什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附:1 健康防护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公众采取相应防护手段来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重污染天气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重污染天气期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根据重污染预警等级,协调幼儿园、中小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在校学生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在预测教学日的白天将持续严重污染时,对非住宿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重污染时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建议公众自发减排污染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6)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II 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重点工业企业按照 “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 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 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 20%、20%和 20%以上,挥发性有机 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 15%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 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 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 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 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 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 (3)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 车(含驾校教练车);在城市主城区对货车等大型汽车实行禁止 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 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要进行 4 次冲洗 除尘。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