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施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把制定出台该方案确定为全市重点改革事项并加以强力推动。我市出台的方案在与中央、省方案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基础上,结合乐山实际,在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创新。方案的出台为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扭转"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局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