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四川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施行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10 14:46:17

(编辑:佚名)

近日,《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施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把制定出台该方案确定为全市重点改革事项并加以强力推动。我市出台的方案在与中央、省方案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基础上,结合乐山实际,在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创新。方案的出台为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扭转"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局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