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12月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了解并掌握大邑县“一厂一策”方案减排措施具体实施情况,进一步落实企业“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减排主体责任。2019年12月10日,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污染管理科、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会同县政府目标督查科办公室、县经济科技与信息化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大邑县经济开发区涉及“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中企业开展检查。 联合检查组现场对企业的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减排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现场要求企业加强“预警”期间日常管理、同时按照企业自行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减排工作,以确保“预警”期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