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省大气污染督察组在广汉市开展督察期间,在108国道广汉新丰同善段一处在建工地上发现有一堆拟用作地基填料的固体废物,疑似为工业污泥,存在环境污染风险。接到通知后,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立即赶赴施工现场,对该堆固体废物进行调查。 经初步调查查明,该堆固体废物来自工地附近一个企业的内部露天堆场,且堆场中固体废物转运痕迹非常明显。根据该处固体废物堆体的性状、气味等特征,并结合日常监管经验,调查人员初步判断,该处固体废物来自某工业企业的可能性很大。 为进一步核实确认,调查人员立即赶赴该企业,将发现的工业固废与该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泥进行了对比,并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经过实物比对和该企业负责人的现场确认,最终查明上述固体废物堆体确系该企业的工业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据企业负责人陈述,该处露天固体废物堆体为受委托的运输单位私自违规倾倒所致。 为确保环境安全,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在本轮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后立即对该处固体废物堆体进行清运并妥善处置,并将调查结果向省大气污染督察组及时进行了反馈。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