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19〕33号)和《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19〕18号),12月6-11日四川盆地内将出现一次区域污染过程,未来我市可能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短时出现重度污染。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我市的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广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广府发〔2019〕5号)有关规定,广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2月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采取以下减排措施:(1)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实施减排。(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3)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