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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凉山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2-06 1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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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展示“七五”普法成效,加快推动全面依法治州进程,2020年12月4日上午,凉山州在民族体育馆集中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凉山州生态环境局结合部门特色制作宣传产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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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凉山州生态环境局以发放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其中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设立咨询台一个,设立“七五”普法成果展大型展板一个。现场就生态环境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壤亏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等相关知识内容进行宣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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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凉山州生态环境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凉山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州司法局研究制定的《凉山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律七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一、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

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凉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各县(市)开展行政执法,法规宣传与对外合作科通过双公示栏目公开处罚结果,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

结合自身职能,利用“环境日”、“低碳日”“质量月”等重要时间段及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六五”环境日活动,策划制作发布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品,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努力拓展普法宣传领域,扎实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进酒店、进医院、进交通”“十进”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

强化对17个派出局的指导,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下发至派出局,坚持州、县(市)、乡三级联动普法。17个派出局积极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并将普法活动情况做好痕迹管理上报州局。

四、坚持两微一端同步宣传相结合。

强化信息化建设,探索一站、双微、多平台融合的凉山州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建设。截至目前“凉山生态环境”微博账号累计发布信息12000余条,微信账号累计发布信息6000余条。新媒体矩阵发布信息累计5000余条。双微及新媒体矩阵阅读量每年可达10000000万以上,为普法宣传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与四川电视台、凉山日报、凉山广播电视台、西昌都市报、川报攀西站等媒体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加曝光度,为普法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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