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巩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果,以过硬的整改成效迎接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同时为3月1日起实施的《长江保护法》奠定良好基础,甘孜州于2021年1月27日印发《2021年甘孜州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回头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回头查”专项行动。 本次“回头查”为期2个月,要求18个县级人民政府和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对辖区内央督、省督、长江经济带、省级暗查等各类反馈问题“回头查”工作负总责,进行全面自查;10个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协同推进。 “回头查”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重点对照整改方案逐一检查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反弹和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对正在整改的,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整改进度,是否能按期完成整改。同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新的环境问题,并逐一提出下步整改意见。“回头查”后,各县级人民政府和海螺沟管理局针对检查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依法严肃查处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议,州环督办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审定予以反馈。真正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整改不完成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