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15日至4月2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坝州开展例行督察。 6月18日,督察意见反馈会在马尔康市召开。会上播放了阿坝州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受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委托,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雷毅反馈督察意见,阿坝州委书记刘坪作表态发言,阿坝州委副书记、代州长罗振华主持会议。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阿坝州政协主席尼玛木等参加会议。 自4月15日进驻阿坝州以来,督察组调阅文件资料1300余份,个别谈话16人,调查问卷50人,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9件,对13个县(市)和园区实施全覆盖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点位110个,走访问询单位9个,召开调研座谈会1次。督察发现,阿坝州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污染防治攻坚还有差距、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阿坝州应在收到督察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任务清单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