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凉山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水平,11月30日,凉山州组织召开了凉山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会议,会议特聘请生态环境部案卷评查专家,四川省大熊猫法院特聘专家寇春燕授课,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铮主持会议。 寇春燕,生态环境部案卷评查专家,四川省大熊猫法院特聘专家,四川省环境保护法制政策研究会副秘书长,负责四川省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理或指导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3件,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办理了全省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省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第一案,甘肃、陕西、四川跨境污染案件等多起典型案例。 培训会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概念,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过程,如何具体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等几个方面,通过政策解读、实际案例剖析等方式,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体系进行了系统讲解,并介绍了各省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着重梳理了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落实的若干难点问题及工作要点,分享了国家层面下一步继续完善该制度的动态信息,为各地、各部门今后理清工作思路、指明工作方向提供了重要参考。 通过此次培训,各级各部门明确了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任务,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理清了责任,对加快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落到实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指导作用。 此次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分会场设在各县(市)生态环境派出局,州级领导小组单位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成员单位及州生态环境局各派出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所在地分会场参会。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