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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生态优先理念 主动服务推动绿色公路项目建设

来源:青海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7-19 21:08:01

为切实做好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大清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海东市、民和县、循化县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专家赴大清公路项目现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贯培训,邀请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就项目建设须重点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水、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3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负责同志指出,大清公路项目所处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一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实行划界施工。优化临时占地布局,充分利用公路永久占地、植被稀疏地带布设临时工程。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恢复,确保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二是项目建设须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以及施工物料堆放区远离水体布设。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进行回用。落实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硬化、洒水降尘等“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三是加强施工期水上运输风险管控,防止燃油泄漏或碰撞等水上运输突发事故。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施工人员培训,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四是海东市、民和县、循化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积极主动进位,依法加强监督,认真做好服务”的原则,加紧与交通建设单位的协调配合,强化项目施工期监督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五是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对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理工作。各施工单位明确内部环境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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