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授牌仪式举行,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久明、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出席授牌仪式。 据介绍,该鉴定中心是全省获准成立的第一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标志着四川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陈久明巡视员在授牌仪式上致辞说,长期以来,在环境污染损害方面,执行的是由环保科研机构出具环境检测评估报告作为证据来进行环境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诉讼。但由于上述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评估报告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其效力常常受到质疑。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成立,将有效缓解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技术支撑不足、鉴定评估效率低、证据固定困难等问题。 陈久明指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设立,将有利于提升各类环境资源破坏类案件的办案效率,合理、合法地追究污染者损害赔偿责任,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提升公众、企业环保意识,促进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赵乐晨总工程师在授牌仪式上致辞说,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成立是全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迈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为我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是应对环境挑战、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迫切要求,是优化环境行政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是推进环境司法深入开展的技术保障。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以后的具体工作,赵乐晨提三点建议: 要认真落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严格司法鉴定工作。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结合具体案例实践,为环境诉讼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 要充分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能力培训。积极组织鉴定人员参加执业能力培训活动,全面熟悉司法鉴定工作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能力素质,以更好地适应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要加强与国家及兄弟省份的技术经验交流和案例学习,学习借鉴国家和地方各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好的案例经验及技术方法,促进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