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该条例的实施,意味着青衣江的生态保护迈上了法治化的新台阶。 自《条例》颁布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切实保障《条例》有效实施。 3月7日,宝兴县水利局以违反《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为理由,按照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的宝兴县蚂蟥沟水电站处以2万元罚款,并进行解网停运。这是《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常规巡查见异常 首张罚单开出 3月1日上午,宝兴县水利局在对全县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检查时,发现宝兴县蚂蟥沟水电下泄生态流量并未达到规定的下泄生态流量1.593m³/s。宝兴县水利局立即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调查询问通知书,现场责令蚂蟥沟水电站解网停运,进行整改并接受调查。 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蚂蟥沟水电站在一段时间内下泄生态流量均未到达规定,未按照批准的“一站一策”方案整改到位,存在下泄生态流量不足,工程措施与设计不一,造成河道出现减水河段,不满足河道基本生态水量需求。该行为违反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水电站应当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泄放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值”的相关规定。 3月7日,宝兴县水利局以违反《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为由,按照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宝兴县该电站处以2万元罚款。该电站对处罚表示认可,并立即启动生态流量下泄工程设施的技术改造工作,将下泄孔更换为直径900mm,保证生态流量下泄值达到标准。 在蚂蟥沟水电站的技改工作完成后,宝兴县水利局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技改后的下泄孔能保证极小来水情况下生态流量的下泄,准许其恢复上网发电。 首张罚单意义不凡 开启法治化进程 “宝兴县蚂蝗沟电站因为生态流量下泄不足,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改并处罚款事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一以贯之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以及整个生态系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科长毕艺耀认为,首张罚单的开出,有力推动了生态流量监管法治化和规范化进程。 面对2万元罚款,停业整改的罚单,蚂蟥沟电站负责人承认:水电站减小生态流量下泄,可以增加电站的发电量,从而获取更高经济效益。然而,“小利”的背后,却是因为生态流量下泄不足,对下游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蚂蟥沟水电站地处宝兴县硗碛乡蚂蟥沟,属于东河源头。而东河,正是青衣江的发源地。东河内水生物丰富多样,尤其是裸裂尻鱼为高原珍稀特有土著鱼类。上游下泄生态流量不足,将会对整条东河乃至青衣江流域的水生物造成严重影响。 据了解,在《条例》出台以前,对于水电站生态流量的监管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下简称《水法》)第69条中相关规定,以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为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进行相关处罚。但《水法》并未对生态流量做明确规定。 “新出台的《条例》四十五条中明确规定‘水电站应当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泄放最小下泄流量。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值不得低于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值。’这一规定弥补了生态流量管控的空白,解决了长期以来电站最小下泄流量与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关系不明晰,概念不明确,导致无法实施有效监管的问题,同时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授权地方性法规可设置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的规定,对持续未按最小下泄流量值泻放流量的电站设置了按日连续处罚,加大了处罚力度。”毕艺耀表示,“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控制系统性立法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条例》的制定不但有力地推进全市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工作,有效改善全市电站生态流量管控乏力的局面,切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对全市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的整改要求。而第一张罚单的开出,是生态保护领域和江河流量监管领域一次重要的法律实践,为生态流量监管法治化和规范化有强力推动作用。 “希望全市所有企业能够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维护《条例》权威,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打响天府之肺,生态雅安城市名片作出应有贡献。”毕艺耀说。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