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鱼新科、副局长宋相周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老渣场含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含铬污染土壤湿法解毒新、旧生产线、污染场地开挖现场及解毒渣土暂存场,听取了项目业主单位甘肃民丰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现场询问了项目施工方、环境监理方代表相关工作情况,并组织召开工作现场会。会上,从项目施工组织、现场管理等方面提出推进措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二要充分利用当前昼长夜短的有利施工时机,加班加点倒排工期,尽快将开挖、解毒、监测工作推进到正常节奏上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开挖的污染土壤和解毒土壤要明显分区堆存,避免二次污染。三要精诚团结,靠实工作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监测等各方面应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企业委托的项目验收第三方技术机构要及时开展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评估解毒效果,监理方要有效发挥监理职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验收监测、企业自测、第三方委托监测及时跟进,统筹协调,做到解毒一批,验收一批,确保项目保质、按期完成。 据了解,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老渣场含铬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是全国、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之一,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项目对老渣场污染土壤进行开挖、筛分,并利用原有湿法解毒生产线和新建一条湿法解毒生产线进行解毒处理,2017年12月29日正式启动开工。2019年4月20日新湿法解毒生产线建成投料生产。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方于2018年2月调整了技术修复路线,在原有的技术路线上增加一步稳定化处理环节,4月20日针对增加的处理工艺,施工方新购置的日本小松土壤稳定化一体化修复机已投入使用。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