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高效有力推进,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在项目环评审批方面,最大限度地减程序、提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在2015年制定印发《定西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进行了下放。2017年,结合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并在2015年环评审批改革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定西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 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环评涉及的4项行政许可,依法取消了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3项,仅保留1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落实了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若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特别是2015年以来,该局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把县区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县区审批。2019年1-7月份,全市环评审批数量139件,其中市级仅审批5件,96%事项下放县区审批,实现企业在家门口办事。 减少审批前置,优化审批手续。该局不再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行业预审、水土保持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符合环境准入和总量准入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类项目对政府投资的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水利、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政府公益惠民项目等,环保部门出具初审意见,用于其他审批部门办理手续流转。登记表由原来审批制依法改为告知性备案制,简化审批环节,实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今年1-7月份,全市环评办理数量1819件,其中:登记表备案1680件,报告书和报告表审批139件。我市92.4%的环评实现备案管理,不再进行审批。 精简批复内容,压缩审批时限。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功能区划,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等要求的前提下,其环评批复文件不再赘述项目建设内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仅进行原则性批复。环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均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加快审批速度。 精简办事材料,公开审批信息。依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简化优化的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精简为2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和申请书),完成减材料60%的目标任务。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受理、拟审批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作出审批决定后依法进行公告,全程公开项目审批信息;对环境影响大建设项目实行公众参与,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实行“阳光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年,组织专家组抽取各县区环评文本进行评估,加大环评文件质量考核。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违规排放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查处,1-7月,市执法队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0件,罚款233.6万元。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