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监督管理,落实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帮助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3月17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事中监管帮扶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鱼新科出席会议并讲话。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工程建设单位(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甘肃省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单位(兰州森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和执法队队长以及相关科室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对项目日常监管情况、建设项目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环评编制情况、环保设施设计情况、施工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监理情况逐一进行了汇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何落实环评中的具体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 会议指出,该项目作为全市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环评等单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环保管理机制,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项目涉及的各责任单位要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设方要加强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针对项目建设内容、环境保护措施变更等情况,要做到科学论证,及时汇报。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有效防范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环境违法行为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处罚,并进行公开曝光,严惩屡教不改和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