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洮县国土局全面落实市县关于督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工作精神,从实际出发,严格履行职责,全力做好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近日,临洮县国土局对反馈问题开展实地核查,重点对砂坑回填、耕地恢复不达标、砂台拆除不彻底、违法采砂出现反弹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现场督促拆除恢复。目前,已对红旗、太石、中铺、玉井、洮阳等乡镇未回填达标的砂坑,未恢复达标的土地,督促限期回填和恢复;对已经回填到位的鸿基砂厂、小河沟砂厂、大石头砂厂等矿山进行种草植树复绿;对拆除不彻底的马某勇、祁某飞、毛某琳、杨某生、裴某明等砂台进行彻底拆除;对残留砂料进行平整,恢复土地原状。 同时,临洮县国土局还实地核查有证砂场,是否按照开采方案及范围,进行边开采边恢复,对越界开采或只开采不恢复的,下发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不定期追踪复查,全面完成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对砂厂进行整治的同时,该局还邀请省第三地质勘查院专家现场指导,协同县环保、水务、水保、地税等部门业务人员,共同组成检查组,对中铺哈拉沟、张家沟和红旗出卜拉沟内的9家矿山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 检查组发现所有矿山均不同程度存在矿山开采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行洪安全、安全生产和矿区未设立界桩,矿界无法确定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结束后,临洮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在三易公司主持召开了现场会议,针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暨矿山地质灾害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各矿山企业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整改;严格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明确时限,加快整改进度。要求所有矿山企业在整改期间必须停产整改,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下一步,临洮县国土局将衔接完成《临洮县矿山地质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评审,制定治理恢复分年度实施计划,逐年完成地质恢复与综合治理任务。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计划于2020年完成4家绿色矿山试点,其余矿山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2023年底,全面展开绿色矿山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编辑:Wendy) |